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0-2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议案有关的资料,我们
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
支持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新增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议案有关的资料,我们
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国内普遍
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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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周泽将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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