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8-08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5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安凯客车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安凯客车”)向特定对象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3,844,96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763,56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859,995.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275,409.61 元(不含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3,584,585.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51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止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56,052,458.1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承诺投 以自有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中型高档公商务车项目 346,000,000.00 346,000,000.00 338,000.00 338,000.00 2 产品验证能力提升项目 105,440,000.00 105,440,000.00 3,695,000.00 3,695,000.00 数字化管理系统能力建 3 34,400,000.00 34,400,000.00 2,019,458.10 2,019,458.10 设项目 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 计 535,840,000.00 535,840,000.00 56,052,458.10 56,052,458.1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一)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置换未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6,052,458.10 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 2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052,458.10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052,458.10 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 六、注册会计师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凯客车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凯客车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安凯客车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3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且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安凯客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安凯客车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安凯客车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安 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 [2018]5546 号);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