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6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
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 2018 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审议事项
第七届监事会
1 2018 年 1 月 16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 2018 年 3 月 1 日 《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3 2018 年 3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4 2018 年 4 月 2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 2018 年 8 月 27 日 第七届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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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6 2018 年 9 月 17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
7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决策不合法规的情况,也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务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认为真实、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不存在违规担保
的情况。
3、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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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法,其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符合惯例
和市场的普遍做法,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1)2018 年度报告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6、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
相关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与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
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并针对业务处理
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了有效措施,并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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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
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
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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