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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凯: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ST 安凯        公告编号:2019-09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 23 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



                                  1
313 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戴茂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3 人,代表股份 310,715,187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37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06,317,787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1.7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397,400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1 人,代表股份

  4,397,500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单位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355,48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的比例为 99.8842%;反对 359,7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的比例为 0.19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8204%;反对 359,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17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355,48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

比例为 99.8842%;反对 359,7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

比例为 0.19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8204%;反对 359,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17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孙宇豪、程晗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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