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凯: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ST 安凯 公告编号:2020-05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安凯
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凯”,公司持有其 40%股权)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卷号为(2020)京 0106 民初
13459 号,案件内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安凯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2015 年 11 月 20 日,原告北京安凯与被告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马通驰”)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天马通驰向北京安凯
购买安凯牌新能源客车。北京安凯按约定向天马通驰交付了全部车辆,但天马通
驰未按约定将部分车辆投入运营,导致部分车辆不满足补贴申报要求而无法取得
补贴。
3、诉讼请求:
1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补贴损失 9,200 万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累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合并列表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时间 状态
深圳市民富沃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买卖合 已立案,尚
1 安凯客车 能新能源汽车 170.51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020.06.01
同纠纷 未审理
有限公司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分宜县华翔城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买卖合 已立案,尚
2 安凯客车 市公共交通有 22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020.06.05
同纠纷 未审理
限公司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安徽欧鹏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巴赫新能 买卖合
3 源科技有 安凯客车 428.38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019.12.25 已判决
限公司 同纠纷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微宏动力
系统(湖 买卖合 1716.823195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
4 州)有限公 安凯客车 2020.02.10 已和解
司 同纠纷 约金;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充电服务费
安徽旗翔
争议仲 324271.64 元,律师代理费 6000 已立案,尚
5 科技发展 安凯客车 2020.03.16
有限公司 裁案件 元,其他经济损失 107696 元,费 未审理
用由被告承担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精进电动
买卖合 649.818223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已立案,尚
6 科技股份 安凯客车 2020.04.03
同纠纷 金,支付律师费 97472.73 元; 未审理
有限公司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衡山县嘉
请求判令被告更换电池及空调系
年华城市 产品责 已立案,尚
7 安凯客车 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020.06.03
公共客运 任纠纷 未审理
804392 元.
有限公司
请求判令被告更换电池并延长质
莘县顺达
保期,赔偿被告因质量问题无法 已立案,尚
8 公共交通 安凯客车 2020.03.26
运营造成的损失;判令被告承担 未审理
有限公司
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次公告诉讼金额合计为 12523.51466 万元(未包含尚未明确的利息、诉讼
费、保全费等),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9.42%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 条的披露标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暂未形成终审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同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卷号为(2020)京 0106 民初 13459 号的民事传票
2、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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