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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凯: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ST 安凯        公告编号:2020-08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凯客车)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收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皖 16 民初

497 号,案件内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2015 年 11 月,原告安凯客车中标被告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亳州公交”)采购纯电动客车项目,并于 2015 年 12 月与被告签订《政府

采购货物类合同》,被告采购安凯牌客车 130 台,扣除补贴后合同总价款 2,990

万元;同日双方就《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达成了《补充合同》,就款项的支付

方式和违约责任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安凯客车已按双方约定向被告交

付了全部车辆;被告亳州公交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及《补充合同》的

约定向原告及时支付货款。截至目前,尚欠购车款本金 1,674.50 万元,合同约




                                    1
       定迟延付款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五。

            3、诉讼请求:

           (1) 请求 判令 被告 亳州市 公共 交通 集团 有限公 司立 即支 付原 告购 车款

       1,674.50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4,875.25 万元;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由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累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合并列表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时间      状态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

                                            代偿款 2237695.44 元及资金占

                  河北西柏坡运     追偿权   用 费 82898.57 元 , 合 计                  已立案,尚
 1     安凯客车                                                             2020-8-7
                   输有限公司       纠纷    2320594.01 元;                               未审理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

                                            告承担。

                                            1、请求判令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支付原告
                  建平县中海公
                                            购车款 2107000 元;
                  共汽车有限责
                                   买卖合   2、请求判令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               已立案,尚
 2     安凯客车   任公司、张孟                                              2020-7-20
                                   同纠纷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逾                  未审理
                  娜、马小伟、孟
                                            期付款损失 83004 元;
                      晓华
                                            3、请求判令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律师




                                                2
                                         费 4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张孟娜、马小伟、

                                         孟晓华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

                                         讼请求中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汽

                                         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

                                         5、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

                                         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1、判令各被告立即向原告深圳博
    深圳博信   徐学文、周晓
                                融资租   信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已到
    源融资租   芬、深圳市鹏驰
3                               赁合同   期和未到期的租金 10323000 元; 2020-8-3        尚未开庭
    赁有限公   运输有限公司、
                                 纠纷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罚息
       司        安凯客车
                                         62770.5 元。

                                         1、判令各被告立即向原告深圳博

    深圳博信                             信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已到
                                融资租
    源融资租   徐学文、周晓              期和未到期的租金 1819709.56
4                               赁合同                                     2020-8-3     尚未开庭
    赁有限公   芬、安凯客车              元;
                                 纠纷
       司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罚息

                                         17748.96 元。

               河北星速汽车              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

               销售有限公司、            购车款 4184000 元、逾期付款违
                                买卖合                                                 已立案,尚
5   安凯客车   博野县博兴公              约金 3374396 元;                 2020-7-20
                                同纠纷                                                   未审理
               交客运有限公              2、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

                    司                   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安徽安凯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
               海口利旺养殖
    金达机械                    买卖合   款 30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已立案,尚
6              设备贸易有限                                                2020-9-7
    制造有限                    同纠纷   10800 元;                                      未审理
                   公司
      公司                               2、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




                                                3
                                         承担。

               盘锦金昌畜牧              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
    安徽安凯
               有限公司生物              货款 200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达机械                    买卖合                                              已立案,尚
7              有机肥分公司、            金 120000 元;                  2020-9-7
    制造有限                    同纠纷                                                未审理
               盘锦金昌畜牧              2、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
      公司
                 有限公司                告承担。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
    安徽安凯
                                         款 70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金达机械   哈尔滨市永新     买卖合                                              已立案,尚
8                                        67200 元;                      2020-9-7
    制造有限   牧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未审理
                                         1、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
      公司
                                         承担。


        本次公告诉讼金额合计为 19032.7723 万元(未包含尚未明确的利息、诉讼

    费、保全费等),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1%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 条的披露标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暂未形成终审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同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案号为(2020)皖 16 民初 497 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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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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