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凯: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3-23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230Z009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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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审字[2021]230Z0096 号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安凯客车管理层编制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安凯客车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安
凯客车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安凯客车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凯客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安凯客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安凯客车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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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凯客车容诚审字[2021]230Z0096 号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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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 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325,990.55 337,587.0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3,170.74 4,295.70
其中: 材料销售收入 458.45 2,092.92 材料销售
租赁收入 305.28 487.71 厂房租赁收入
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技术许可和支持收
1,045.75 技术许可和支持
入
收入
其他系水电费等
其他收入 1,361.26 1,715.07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170.74 4,295.70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22,819.81 333,291.34
法定代表人:戴茂方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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