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专利进行质押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专利进行质押融资的议案》的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质押向兴泰租赁申请融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
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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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
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盛明泉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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