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ST 安凯 公告编号:2021-04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凯客车”)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1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实,就年报 问询函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93 亿元、0.34 亿元、1.0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9.29 亿元、-0.97 亿元和-4.15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5.27 亿元。你公司向我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请你 公司: (1)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市场环境、 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2)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 11.32 亿元,较上年增长 7.18%,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77%,其中货币资 金和固定资产受限金额分别为 9.21 亿元和 1.32 亿元。请说明相关资产受限的具 体情况、原因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请你公司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1 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市场环境、 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 1、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与 2019 年与 2018 年与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相比 2018 年相比 2017 年相比 净利润 9,958.24 3,362.06 -89,333.93 196.19% 103.76% -288.15% 扣非后净利润 -41,471.97 -9,653.49 -92,864.66 -329.61% 89.60% -214.04% 毛利率 12.57% 16.07% 4.72% -3.50% 11.35% -5.4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从 2019 年起,加大经营策略的调整力度,更加注重有质量的销售订单并完成扬州江淮宏 运客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 40%股权转让;客 车三厂整建制撤销,完成土地厂房政府收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提 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产 品结构变化,毛利率大幅下降;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冲回等因素所致。2019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所致。 2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和售后服务费用所致。 从毛利率情况来看,2018 年产品毛利率环比下降 5.4%,主要系产品结构调 整所致。2019 年,公司加大订单质量控制,低价订单大幅减少,产品毛利率环 比增加 11.35%,其中,新能源毛利率环比增加 13.79%;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 响,行业整体呈下降趋势,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环比下降。 2、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对经营利润产生的影响 由于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导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的减值损失 金额较大,同时,补贴资金占用导致公司财务费用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扣除上述 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净利润 9,958.24 3,362.06 -89,333.93 扣非后净利润① -41,471.97 -9,653.49 -92,864.66 补贴资金占用形成的利息支出② 3,802.52 7,322.13 8,636.08 补贴资金延迟拨付计提的减值损失③ 18,889.92 5,892.17 32,471.91 扣除②③后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 -18,779.53 3,560.81 -51,756.67 从上表可以看出,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的实现 产生较大影响。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本期 计提的售后费用大幅增加(详见问题 3 回复内容)及应收款项(不含补贴延迟拨 付形成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损失所致。 3、研发投入及政府补助对经营利润产生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投入(万元) 12,025.13 10,190.39 12,485.76 3 研发投入占当期收入比重(%) 3.69% 3.02% 3.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万元) 8,496.98 8,280.53 4,721.94 公司所处客车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技术升级、更新周期短。从上表可 以看出,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占收入比重平均 3.56%,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与公司研发投入相关。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研发投 入计入研发费用,形成经营性损失,而与之相关的政府补助获得计入非经营性收 益。此项差异对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大。 4、2020 年经营情况 项目 2020 年上半年 2020 年下半年 销量(辆) 2,042 3,563 营业收入(万元) 84,341.19 241,649.36 毛利率(%) 3.77% 15.65% 经营净现金流(万元) -57,623.53 97,628.70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下半年公司产品销量、收入及毛利率均好于上半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也出现明显好转,公司经营业绩明显向好。 综上,在剔除异常因素影响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趋势向好,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 (二)市场环境、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 公司是专业生产全系列客车和汽车零部件的上市公司,产品覆盖各类公路客 车、公交客车、旅游客车、团体客车、景观车、新能源车等。 表 1、近三年主要产品销量情况 单位:辆 产品结构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与 2019 年与 2018 年与 4 2019 年相比 2018 年相比 2017 年相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传统车 2,544 45% 3,161 56% 4,607 63% -19.52% -31.39% -25.28% 新能源车 3,061 55% 2,531 44% 2,730 37% 20.94% -7.29% 7.02% 合 计 5,605 100% 5,692 100% 7,337 100% -1.53% -22.42% -15.83% 表 2、近三年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与 2019 年与 2018 年与 产品结构 2019 年相 2018 年相 2017 年相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比 比 比 传统车 67,661 20.76% 91,539 27.12% 119,464 37.96% -26.09% -23.38% -37.16% 新能源车 240,365 73.73% 224,316 66.45% 161,658 51.37% 7.15% 38.76% -29.48% 其他 17,965 5.51% 21,731 6.44% 33,558 10.66% -17.33% -35.24% -73.27% 合 计 325,991 100% 337,587 100% 314,680 100% -3.44% 7.28% -42.25% 表 3、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毛利率 产品结构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与 2019 年相比 2019 年与 2018 年相比 传统车 -0.68% 6.23% 1.46% -6.91% 4.77% 新能源车 15.49% 20.47% 6.68% -4.98% 13.79% 其他 23.43% 12.13% 6.85% 11.30% 5.28% 合 计 12.57% 16.07% 4.72% -3.50% 11.35% 从表 1、表 2 和表 3 可以看出,近三年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传 统车销量和销售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新能源车销量和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 势,2020 年,新能源车销量占公司总销量比重已超过 50%,新能源车销售收入 占比达 73%。公司经营利润贡献主要来源于新能源车的销售。 5 表 4、近三年客场市场排名情况 2020 年市场 2019 年市场 2018 年市场 品牌/简称 品牌/简称 品牌/简称 排名 占有率 占有率 占有率 1 宇通客车 33.52% 宇通客车 35.89% 宇通客车 33.04% 2 中通客车 10.28% 中通客车 10.48% 中通客车 8.24% 3 比亚迪 8.66% 苏州金龙 6.71% 比亚迪 7.76% 4 厦门金龙 6.63% 厦门金龙 5.95% 厦门金龙 6.03% 5 苏州金龙 5.99% 金旅客车 5.33% 金旅客车 5.76% 6 中车电动 5.36% 中车电动 4.88% 苏州金龙 5.66% 7 金旅客车 4.99% 比亚迪 4.40% 珠海广通 4.45% 8 安凯客车 4.60% 福田汽车 3.79% 中车电动 3.64% 9 福田汽车 3.98% 亚星客车 3.46% 安凯客车 3.59% 10 亚星客车 2.86% 安凯客车 3.31% 申龙客车 3.13% 注:数据来源:中通网 2020 年,全国客车市场总体销量持续下滑,但公司 6 米以上客车市场占有 率由 2019 年的行业第十名提升到 2020 年的行业第八名,其中,新能源车 2020 年增速位居行业前列。 表 5、近十年公交车(新能源车)市场变化情况 从表 5 可以看出,公交客车销量经过了长达十几年的增长周期,在新能源客 车市场启动之前,公交客车的年需求量一直徘徊在 5-7 万辆之间,2013-2016 年, 公交客车销量进入井喷时代,17、18 年有所回落,但仍接近 10 万辆,主要归功 于新能源补贴政策。19、20 年迅速下滑,到 2020 年已接近 2010 年的水平。 6 2020 年公交客车销量 6.6 万辆,同比下降幅度超过 20%,仅仅与 10 年前的 水平相当,这应该是这一次公交客车需求调整的底部,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公交 客车新的需求周期即将到来。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应该 说,这对于需求萎缩的客车市场是一个利好。 一般而言,公交客车使用 6-8 年将进入更新期,新能源公交客车由于技术发 展快,更新周期短,因此,“十四五”期间,每年都会有数万辆新能源客车的更 新需求,这将形成公交需求稳定的基本盘。公交客车的更新需求,将接力新能源 客车推广应用政策成为稳定公交客车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将更有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继续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 (三)资产负债状况及偿债能力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万元) 511,188.59 525,843.48 713,147.50 负债(万元) 450,267.40 475,243.08 667,719.62 其中:有息负债(万元) 156,300.00 199,000.00 230,200.00 1 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万元) 120,300.00 161,000.00 171,600.00 资产负债率 88.08% 90.38% 93.63% 经营净现金流(万元) 40,005.17 52,226.27 -34,531.73 近三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基本维持正常水平,2020 年资 产负债率水平与 2018 年相比下降了 5.55%,相对风险可控,表明公司的偿债能 力较为稳定。另公司有息负债已经从最高时的 23 亿降至 16 亿元,与此同时,公 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近三年也出现明显好转。 综上,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 11.32 亿 7 元,较上年增长 7.18%,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77%,其中货币资金 和固定资产受限金额分别为 9.21 亿元和 1.32 亿元。请说明相关资产受限的具体 情况、原因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2,104.02 承兑汇票等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583.77 抵押开具汇票 固定资产 13,188.77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7,286.27 抵押借款 合 计 113,162.83 (二)受限资产对生产经营影响 1、公司本期货币资金受限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汽车消费贷款保证 金及保函保证金等,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客户购车贷款、办理保函缴纳 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自动解限。客户购车贷款业务一般按照银行要求 以客户贷款额(客户首付款 20%-30%后剩余部分)的 5%-10%缴纳保证金,当客 户贷款逾期时,银行从保证金户中划扣相应逾期金额,公司通过催收、诉讼等手 段,风险基本可控。当客户贷款业务结清后,保证金即可解限;另在客户贷款发 放后,但尚未办理抵押手续时,贷款金额全部暂存保证金户,在抵押手续办理完 成后(2-3 个月)即可解限。保函业务到期后自动解限。上述货币资金受限是公 司办理正常业务缴纳的保证金,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应收款项融资受限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质押于银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所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自动解限,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受限主要系公司将固定资产(厂房)及无形资产(土 8 地)抵押于银行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融资利息,所抵押的固定 资产与无形资产使用权仍归公司所有,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请你公司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 的规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 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 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 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均正常使用,未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 证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 9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 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净利润为-89,333.93 万元、3,362.06 万元、 9,958.2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92,864.66 万元、-9,653.49 万元、-41,471.97 万元。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情况详见 本回复问题一、(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不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 规 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 14.3.1 条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 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58.24 万元,营 业收入为 325,990.55 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52,689.05 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 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10 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 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任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 2020 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三)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 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 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 以下安排”,经自查,公司适用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应执行安排的第四小 项情形,具体如下: 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有关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规定进行逐条自查,具体可见本问题回复(3)。公司未触及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综上,经公司逐项自查《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 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公司未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并查询相关官网资料,了解近三年市场环境、产品市 11 场份额变化情况; 2、获取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结合已了解的市场环境、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 况并分析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判断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3、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相关资产受限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 4、获取并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抵押合同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清单、借款合同等资料并对受限资产进行函证,复核与了解的相关受限资产情况 是否一致; 5、通过分析相关受限资产具体构成以及形成原因,判断受限资产对生产经 营是否产生影响; 6、查阅《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等有关规 定,逐项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受限资产 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 2、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47 亿元、33.76 亿元、32.60 亿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20.83 亿元、11.32 亿元、9.60 亿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及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6.19%、33.53%、29.45%和 37.46%、 12 30.56%、25.76%。请结合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 入较高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存在较大差 异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的原因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9,233.05 46,384.06 134,633.50 1至2年 13,173.81 38,529.36 37,981.77 2至3年 20,759.09 21,073.29 81,616.92 3至4年 15,142.85 66,859.26 18,801.77 4至5年 28,621.92 11,879.82 3,489.07 5 年以上 15,330.99 8,459.07 7,208.97 小 计 162,261.72 193,184.87 283,731.99 减:坏账准备 66,215.46 79,937.11 75,446.32 合 计 96,046.26 113,247.76 208,285.67 其中: (一)2020 年度应收账款净值为 96,046.26 万元,2019 年度应收账款净值为 113,247.76 万元,下降了 15.19%,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期末尚未满足 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客户地方新能源补贴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2020 年度应收 账款按照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口径调整后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3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62,261.72 193,184.87 合同资产余额 41,045.68 - 小 计 203,307.40 193,184.87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6,215.46 79,937.11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32,661.15 - 小 计 98,876.60 79,937.11 合 计 104,430.80 113,247.76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应收账款经调整后净值为 104,430.80 万元较 2019 年 度应收账款余额为 113,247.76 万下降了 7.79%,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二)2019 年应收账款净值为 113,247.76 万元较 2018 年应收账款净值为 208,285.67 万元下降了 45.63%,主要系 2018 年四季度批量订单形成的应收账款 大幅增加,2019 年度上述订单大量回款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46,384.06 134,633.50 1至2年 38,529.36 37,981.77 合 计 84,913.42 172,615.27 由上表可知,2018 年度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134,633.50 万元于 2019 年度已 回款 96,104.14 万元,占 2018 年应收账款净值 208,285.67 万元的 46.14%,这导 致 2019 年、2018 年度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波动属于正常回款导致。 二、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 14 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895,226.61 1,389,096.94 1,727,323.48 宇通客车 营业收入 2,170,504.84 3,049,174.35 3,174,584.46 占 比 41.25% 45.56% 54.41% 应收账款余额 - 402,413.53 408,111.60 亚星客车 营业收入 - 270,809.62 245,758.64 占 比 - 148.60% 166.06% 应收账款余额 - 1,080,662.37 1,249,138.71 金龙汽车 营业收入 - 1,789,059.10 1,829,051.51 占 比 - 60.40% 68.29% 应收账款余额 - 652,350.32 713,072.56 中通客车 营业收入 - 674,128.14 607,859.06 占 比 - 96.77% 117.31% 平均占比 41.25% 60.94% 69.96% 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 104,430.80 113,247.76 208,285.67 公 司 营业收入 325,990.55 337,587.04 314,679.92 占 比 32.03% 33.55% 66.19%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与同行业应收账款余额占营 业收入比例趋势一致, 15 综上,公司不存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较大差异的情况。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了解并测试了公司与销售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 运行有效性; 2、通过询问、查阅公司信用政策、销售合同签订情况等,了解公司的信用 政策执行情况; 3、了解、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复核营业收入 与应收账款的变动原因; 4、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四季度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产品交付单据、发票、 销售回款及 2019 年度回款情况的抽查,复核应收账款波动的原因; 5、通过对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分析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具有 合理性,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73 亿元、5.71 亿元、5.47 亿元、18.6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397.82 万元、-22.23 万元、 31,073.70 万元、-16,695.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 亿元、-3.65 亿元、2.37 亿元、7.39 亿元。你公司销售费用中售后服务费发生 额为 1.66 亿元,同比增长 1.14 亿元,增幅为 219.23%。请你公司说明: (1)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因,且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合理性。 (2)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提升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是否合理、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16 (3)上述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营业收入 变化趋势相匹配,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是否存在大量维修、退换货的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因,且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合理性。 2020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亿元) 2.73 5.71 5.47 18.69 净利润(万元) -4,397.82 -22.23 31,073.70 -16,695.41 经营净现金流(亿元) -2.11 -3.65 2.37 7.39 收到国补资金(万元) 21,927.00 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36.14 -4.78 44.74 11,392.93 信用减值损失(万元) -1,658.42 -1,421.05 140.48 10,076.15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较低,二季度和三季度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营业收入、净利润逐步恢复, 四季度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三季度净利润为 31073.7 万元,主要系三季度确根据合土储收(2020)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公司按合同约定净地交付后并收到相应 款项,确认了土地厂房处置收益 3.9 亿元。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2.37 亿元,主要系 7 月份收到国家新能源补贴 2.19 亿元。 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18.69 亿元,主要是四季度为客车行业传统旺季,批量订 单较多,根据合同约定均需在 2020 年完成车辆交付及相应的款项支付。公司四 季度共销售客车 2373 辆,营业收入 18.69 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 亿元,故营业收入和经营现金净流量较高。四季度净利润为-1.67 亿元,主 要系四季度按照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14 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1 亿元, 计提了专项售后服务费用 1.1 亿元。 17 二、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提升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是否合理、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2020 年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69 亿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57.33%, 主要系疫情在上半年基本得到控制,市场需求在下半年逐步释放,2020 年四季 度销售订单集中交付,故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升。2020 年四季度实现客车交 付 2373 辆,营业收入 18.69 亿元,收到车款(含票据)16.34 亿元。 经查,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合理、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上述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营业收入 变化趋势相匹配,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是否存在大量维修、退换货的风险。 2020 年售后服务费用较 2019 年售后服务费用增加了 11,427 万元,主要系: (1)自 2020 年起个别供应商,其生产经营出现异常,不具备履行原合同约定的 质保能力。公司为继续履行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质保义务,在扣除完该供应 商的质保金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在保车辆的数量计提了后期需支付的售后服 务费用。(2)根据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售后服务质保补充协议及 2020 年末在 保的新能源车辆状况,买断了部分零部件的后续质保服务,导致售后服务费用的 增长。上述两项合计售后服务费用约 1.1 亿元。若扣除上述两项售后服务费用影 响,售后服务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存在大量 维修、退换货的风险。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 度波动的原因; 2、获取并查询公司季度报表、银行流水、凭证等资料,复核营业收入、净 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因是否合理性; 3、对重要销售合同进行抽查,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内 容,复核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8 4、通过对本期主要客户的验收单、上牌信息等单据抽查,并检查相关的记 账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等,复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5、对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进行函证,验证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 6、走访主要客户,进一步获取客户对商品验收时间、上牌时间以及验收数 量等信息,复核是否与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一致; 7、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8、获取并查询公司售后服务相关的合同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复核售后 服务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 具有合理性;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 况;售后服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为 53.60%,请你公司结合近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销售模式等,说明是否 存在对大客户依赖,相关销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如大客户发生变化是否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说明公司防范客户过度依赖风险的措施。 回复: 公司 2020 年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 第一名 115,591.06 35.46% 第二名 23,268.82 7.14% 第三名 14,450.60 4.43% 第四名 11,528.76 3.54% 19 第五名 9,906.11 3.04% 合 计 174,745.34 53.60% 公司产品多以公交车为主,客户均为各地公交公司;在国家城镇化政策的推 进下,尤其是公司的公交客户大部分为二三线城市,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公交市 场需求呈上升趋势;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引导,原有车辆需要更新换代,新 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同时在提升。历史数据显示,公司重要客户的采购一直较为稳 定,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每年都有不同程度变化,且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全年 销售收入比重均处于 50%左右。 2019 年同行业 4 家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企业名称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 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宇通客车 271,505.10 8.91% 中通客车 85,772.92 12.73% 金龙汽车 332,275.23 18.57% 亚星客车 125,523.08 46.3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同行业 4 家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 例平均为 21.64%。客户集中度较高。 综上所述,客车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客户采购周期性的特点,虽然近几 年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但具体销售客户每年都有一定变化,公司不存在对大客 户的依赖。 问题 5、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跌价本期转回金额 10,252.56 万元,存货 跌价本期计提金额 383.56 万元。请你公司: 20 (1)结合商品市场价格等,说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回的的原因及合 理性,以及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结合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你公司本期存 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回复: 一、结合商品市场价格等,说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回的的原因 及合理性,以及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9,528.03 88.61 791.83 8,430.03 394.79 在产品 67.49 0.25 54.69 13.06 库存商品 1,310.87 294.70 976.02 629.55 合 计 10,906.39 383.56 791.83 9,460.73 1,037.39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本期转销金额 9,460.73 万元,主要系部分原材料 为已过时车型的前期进口件及其他零星配件的原材料共计 8,262.32 万元,已于以 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为了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本期处置上 述原材料,对应的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影响所致。扣除上述进口件及其他 零星配件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转销影响外,剩余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265.71 88.61 791.83 167.71 394.79 在产品 67.49 0.25 54.69 13.06 库存商品 1,310.87 294.70 976.02 629.55 合 计 2,644.07 383.56 791.83 1,198.42 1,037.39 由上表可知,扣除上述进口件及其他零星配件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转 销影响外,公司不存在大额转回情况。 综上,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销以及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合理 性。 二、结合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你公司本 期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一)公司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2020-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65.42 394.79 2,270.63 在产品 645.39 13.06 632.33 库存商品 6,458.57 629.55 5,829.03 合 计 9,769.38 1,037.39 8,731.99 (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金额 减值准备金额 占原值比(%) 22 宇通客车*1 179,728.60 15,467.97 8.61 亚星客车*2 34,124.85 3,545.74 10.39 金龙汽车*2 218,262.70 32,501.73 14.89 中通客车*2 65,006.36 1,812.52 2.79 平 均 124,280.63 13,331.99 10.73 公 司 9,769.38 1,037.39 10.62 注*1:宇通客车原值金额与减值准备金额系宇通客车存货中有开发产品等存 货,剔除开发产品等存货后金额; 注*2:亚星客车、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原值金额与减值准备金额为 2020 年 度半年报告数据。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 例区间内,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的。 问题 6、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发生额为 5.14 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9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具体内容、处置原因,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 (2)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如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是 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和你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发生利益倾斜的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3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具体内容、处置原因,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 公司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926.88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因政府收 储而处置的土地厂房产生处置收益及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车桥”)40%股权所致。 (一)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合肥市土地储 备实施办法》等规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公司持有的两宗土地进行收储。本 次土地收储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74.4561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 开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30 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国有土地收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53,374.456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2020-57、2020-074、2020-098)。 (二)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能力,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 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 牌转让安凯车桥 4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25 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17 日,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项目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期满,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实业”)为最终受让方。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方盛实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所持有的安凯车桥 40%股权以 4,860.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盛实业,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 全部转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50 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 24 同》的公告》。 综上,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二、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如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是 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一)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聘请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弘 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由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皖华兴房估报字(2019)第 1813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安徽弘 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安徽弘业(2019)(估)字第 237 号、238 号《土 地估价报告》。合肥市土地收储中心根据合肥市土地收储的实施政策、周边区域 的市场状况及资产评估情况,与公司签订《收购合同》,合同约定,本次收购总 价款(含土地、地上建(构) 筑物)为人民币 54,374.4561 万元。 2020 年 7 月,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国有土地收储第二期按 房屋拆除的 40%比例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8,699.9130 万元,根据公司与合肥市 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 购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已按照双方约定于 2020 年 7 月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净地交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确认时点为 2020 年 7 月。本次土地收储交易价款为 54,374.4561 万元,截止 2020 年 7 月,土地及 土地上相应的厂房设备账面净值合计为 14,161.53 万元,故扣除相关费用等,本 期确认处置收益金额为 39,028.20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 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安 凯车桥 40%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净资产评估值为 12,150.80 万元。净资产账面 值为 2,741.75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 9,409.05 万元。安凯车桥 40%股权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 25 2020 年 5 月,公司与方盛实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并于 2020 年 5 月 完成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确认时点为 2020 年 5 月。本次处置安凯车桥 4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 4,860.32 万元,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安凯车桥 40%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 799.49 万元,故扣除相关 税费后,本期确认处置收益金额为 4,038.82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确认收益 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和你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发生利益倾斜的关系。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方盛实业与公司及本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 他利益关系。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针对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1)取得并查阅相关会议纪要、收购合同、相关网站披露信息等,了解土 地收储事项的实施原因,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披露义务的完整性; (2)通过查阅被收储土地相关资料移交及资产交付情况,复核土地收储事 项完成情况; (3)通过检查土地收储的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等,复核补偿款项的确认金 额与收储合同的一致性; (4)通过检查土地收储账务处理,复核土地收储账务处理的适当性及资产 处置收益确认的准确性,评价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通过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并查询交易对手方及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信息等,判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6 2、针对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1)取得并查阅相关会议纪要、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网站披露信息等,了 解长期股权处置的实施原因,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披露义务的完整性; (2)检查股权价款的支付凭证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等,复核公司管理层 对长期股权处置时点判断是否准确; (3)检查公司关于长期股权处置的账务处理,复核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4)通过查阅被处置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股权处置交易价格的确认 依据及其公允性; (5)复核公司处置长期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6)通过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并查询交易对手方及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信息等,判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述交易(政府收储土地厂房及安凯车桥 40%股权转 让)的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披露完整,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7、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显示,你公司本期报告期内连续发 生 20 起诉讼。请你公司: (1)结合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评估相关诉讼案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包 括但不限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账户被冻 结、你公司资产是否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等,并说明你 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核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27 项。 请律师核查后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评估相关诉讼案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包 括但不限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账户被冻 结、你公司资产是否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等,并说明你 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索赔金 目前进展情 原告 被告 诉讼事由 诉讼请求 额(万元) 况 1、判决被告支付购车款3,637.37万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3月22日起,以 二审判决已生 深圳市民富 3,410.0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暂计算至 效,已申请强 沃 能 新 能 源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2018年12月31日;之后以3,637.37万元为基 3637.37 制执行,并采 汽车有限公 纷 数按年利率 6%计算至款清之日)2、案件 取保全查封措 司 受理费243,438元,原告承担20,888元,被告 施。 承担222,550 元。 已调解,已申 宜昌市葛洲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46.6 万元及 请强制执行, 坝 鹏 程 运 输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逾期违约金 4.1859万元。2、案件受理费及 750.79 并采取保全查 有限责任公 纷 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封措施,部分 司 回款。 一审判决已生 新乡市新运 1、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71 效,被告已破 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交 通 运 输 有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0.17万元。2、案件 571.17 产,向破产管 纷 限公司 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理人申报了债 权。 一审判决已生 1、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新乡市新运 效,被告已破 买卖合同纠 232.86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47.57 万元。2、 江淮客车 交 通 运 输 有 280.43 产,向破产管 纷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 25,898 元,由原 限公司 理人申报了债 告承担 9,298 元,被告承担 16,600 元。 权。 宁夏星旅新 已调解,已申 能源汽车有 买卖合同纠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10 万元及违 请强制执行, 安凯客车 限公司、陕西 119 纷 约金 9 万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并采取保全措 星旅新能源 施。 汽车有限公 28 司 已调解,已申 珠海市祥通 买卖合同纠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864.49 万元。 请强制执行, 安凯客车 汽 车 租 赁 有 864.49 纷 2、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并采取保全措 限公司 施。 沈阳雨露恒 远客运有限 一审判决支持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51.85 买卖合同纠 已判决,已申 安凯客车 公司、辽宁雨 万元及违约金(自 2019 年 2 月按照同贷利 151.85 纷 请强制执行。 露校运有限 息计算)。 公司 珠海市通达 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信 汽 车 服 务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1,620 万元。 1,620 已执行完毕。 纷 有限公司 太原市信益 一审判决已生 丰 汽 车 租 赁买卖合同纠 判决太原信益丰、赵建军支付安凯汽车 安凯客车 25.52 效,已申请强 有限公司、赵纷 25.515 万元及自 2019 年 2 月起算的利息。 制执行。 建军、张小明 已调解,已申 一正新能源 请强制执行, 买卖合同纠 请求判令原告支付货款 1101.53 万元及逾期 安凯客车 实 业 集 团 公 1,171.04 并采取保全查 纷 付款利息 69.51 万元。 司 封措施,部分 回款。 宁夏星旅新 能源汽车有 二审已判决, 限公司、陕西买卖合同纠 一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100 万元, 安凯客车 100 已申请强制执 星 旅 新 能 源纷 二审维持原判。 行。 汽车有限公 司 中国旅行社 总社西北有 限公司、陕西买卖合同纠 一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250 万元, 安凯客车 250 已执行完毕。 星 旅 新 能 源纷 二审维持原判。 汽车有限公 司 遵义安乘运 业有限公司、 遵 义 红 色 旅买卖合同纠 已调解,已申 安凯客车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4.5 万元。 24.5 游(集团)福纷 请强制执行。 都运业有限 公司 吐鲁番市顺 已调解,已申 买卖合同纠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68 万元、利息 6.12 安凯客车 达 公 交 有 限 168 请强制执行, 纷 万元。 公司 并采取保全查 29 封措施,部分 回款。 昌乐县宝城 买卖合同纠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车款 1,836.56 万元; 对方已履行完 安凯客车 公 共 交 通 有 1,836.56 纷 诉讼、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毕,款清。 限公司 惠州市超越 已调解,正按 买卖合同纠 被告向原告支付 67.1 万元;剩余新能源补 安凯客车 汽 车 运 输 有 67.1 照调解协议还 纷 贴款收到后 3 日内支付给原告。 限公司 款。 判决被告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 二审已判决, 国 购 产 业 控非公开违约 违约金 6819.6 万元; 判令本案诉讼费、保 被告已破产, 安凯客车 6,819.6 股有限公司 纠纷 全费等费用由被告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已向管理人申 承担。 报债权。 1、被告天津原野向原告安凯客车支付欠款 2,273.06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2,54.72 万元 (自发生垫付行为之次日起以垫付金额为 天津市原野 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算至 二审已判决, 汽 车 客 运 有买卖合同纠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后顺延至款清之日 已申请强制执 安凯客车 2,527.78 限公司、原野纷 止);2、判令原告安凯客车有权以被告抵 行,并取得部 汽车客运 押的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 分回款。 述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3、判 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 担。 1、被告天津市原野向原告安凯客车支付欠 款 2,580.52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263.47 万 元(自发生垫付行为之次日起以垫付金额为 天津市原野 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算至 二审已判决, 汽 车 客 运 有买卖合同纠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后顺延至款清之日 已申请强制执 安凯客车 2,843.99 限公司、原野纷 止);2、判令原告安凯客车有权以被告抵 行,并取得部 汽车客运 押的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 分回款。 述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3、判 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 担。 陕西辉腾汽 车贸易有限 公司、陕西祥 买卖合同纠 判令被告支付购车款 1,528.4 万元,判令案 已调解,正常 安凯客车 龙 汇 通 汽 车 1,528.4 纷 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回款。 运输有限公 司、胡国华、 王荔 深圳市民富 一审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已清偿款 一审判决已生 沃能新能源 安凯客车 票据纠纷 项 16,05.02 万元及利息 8.51 万元,判令本 1,613.53 效,已申请强 汽车有限公 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制执行。 司 30 福建沿海旅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购车款 25.4 万元及 被告在开庭前 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游 汽 车 有 限 利息 3.92 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5.4 已履行完毕, 纷 公司 保全费。 已撤诉。 常德市天一 汽车销售有 已调解,已申 限公司、郴州买卖合同纠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购车款 63.63 万元, 请强制执行并 安凯客车 63.63 海 龙 旅 游 汽纷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取得部分回 车运输有限 款。 公司 北京天马通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补贴损失 买卖合同纠 已开庭,未判 安凯客车 驰 汽 车 租 赁 9,200 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 9,200 纷 决。 有限公司 讼费、保全费。 深圳市民富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70.51 万 一审判决已生 沃 能 新 能 源买卖合同纠 安凯客车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 170.51 效,已申请强 汽 车 有 限 公纷 的诉讼费用。 制执行。 司 分宜县华翔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24 万元及 买卖合同纠 已执行完毕, 安凯客车 城 市公共交 逾期付款违约金;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 224 纷 款清。 通有 限公司 费用。 安徽欧鹏 巴赫新能 买卖合同纠 一审判决驳 安凯客车 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供货款 428.38 万元。 428.38 源科技有 纷 回。 限公司 安凯客车、马 裁决马鞍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于收 安徽旗翔 鞍山市公共 到裁决书的 10 日内支付给案开公司充电服 科技发展 争议仲裁 41.52 已履行完毕。 交通有限责 务费 41.52 万元,安凯公司收到前述服务费 有限公司 任公司 的 10 日内支付给原告。 衡山县嘉 年华城市 产品责任纠 请求判令被告更换电池及空调系 统,判令 安凯客车 80.44 已撤诉 公共客运 纷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80.44 万元. 有限公司 莘县顺达 请求判令被告更换电池并延长质保期,赔偿 产品责任纠 公共交通 安凯客车 被告因质量问题无法运营造成的损失;判令 0 已撤诉 纷 有限公司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请求判令被告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 亳州市公共 买卖合同纠 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购车款 1,674.50 万 安凯客车 交 通 集 团 有 16,549.75 二审审理中 纷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4,875.25 万元;(2) 限公司 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代偿款 河北西柏坡 223.77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8.29 万元,合计 已判决,已申 安凯客车 运 输 有 限 公追偿权纠纷 232.06 232.06 万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 请强制执行。 司 由被告承担。 31 调解内容:1、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汽车有 建平县中海 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购车款 160 万元及利 公共汽车有 息 7.91 万元;2、被告张孟娜、马小伟、孟 买卖合同纠 已调解,正常 安凯客车 限责任公司、 晓华就上述第一项被告建平县中海公共汽 223 纷 还款。 张孟娜、马小 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 伟、孟晓华 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 9600 元各被告共同 承担。 安凯客车、徐 深圳博信 1、判令各被告立即向原告深圳博信源融资 学文、周晓 源融资租 融资租赁合 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已到期和未到期的租金 芬、深圳市鹏 1038.60 一审审理中 赁有限公 同纠纷 1032.3 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罚 驰运输有限 司 息 6.28 万元元。 公司 深圳博信 1、判令各被告立即向原告深圳博信源融资 源融资租 安凯客车、徐融资租赁合 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已到期和未到期的租金 183.75 一审审理中 赁有限公 学文、周晓芬同纠纷 181.97 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罚 司 息 1.77 万元。 河北星速汽 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购车款 车销售有限 买卖合同纠 418.4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337.44 万元; 安凯客车 公司、博野县 755.84 已撤诉 纷 2、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博兴公交客 由两被告承担。 运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 海口利旺养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3 万元 金达机械 买卖合同纠 已回款,已撤 殖设备贸易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1.08 万元;2、请求判 4.08 制造有限 纷 诉。 有限公司 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 盘锦金昌畜 安徽安凯 牧 有 限 公 司 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20 万 金达机械 生 物 有 机 肥买卖合同纠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12 万元;2、请求判令 32 已撤诉 制造有限 分公司、盘锦纷 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公司 金昌畜牧有 限公司 安徽安凯 哈尔滨市永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7 万元 金达机械 买卖合同纠 新牧业有限 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请求判令本案 13.72 已判决。 制造有限 纷 公司 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 公司诉讼案件主要以买卖合同纠纷为主,上述诉讼案件大部分通过调解或判 决能够有效回款,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账 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因大部分案件尚未执行 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32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2019-047、2019-078、2019-083、2019-084、2020-005、 2020-053、2020-082) 二、核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第一节重大诉讼和 仲裁第11.1.1条和11.1.2条的规定:(1)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 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 元的,应当及时披露;(2)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核查,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 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要求,对第 1、2、3、 6 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华人律师事务 所对第 7 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