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 第 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我所根据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核查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 1、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93 亿元、0.34 亿元、1.0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9.29 亿元、-0.97 亿元和-4.15 亿元,2020 年 末净资产为 5.27 亿元。你公司向我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 司: (1)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市场环境、 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2)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 11.32 亿元,较上年增长 7.18%,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77%,其中货币资 金和固定资产受限金额分别为 9.21 亿元和 1.32 亿元。请说明相关资产受限的具 体情况、原因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请你公司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 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事项 (一)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 市场环境、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说明 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回复: 1、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 (1)近三年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与 2019 年与 2018 年与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相比 2018 年相比 2017 年相比 净利润 9,958.24 3,362.06 -89,333.93 196.19% 103.76% -288.15% 扣非后净利 -41,471.97 -9,653.49 -92,864.66 -329.61% 89.60% -214.04% 润 毛利率 12.57% 16.07% 4.72% -3.50% 11.35% -5.4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从 2019 年起,加大经营策略的调整力度,更加注重有质量的销售订单并完成扬州江淮宏 运客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 40%股权转让;客 车三厂整建制撤销,完成土地厂房政府收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提 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产 品结构变化,毛利率大幅下降;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冲回等因素所致。2019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所致。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和售后服务费用所致。 从毛利率情况来看,2018 年产品毛利率环比下降 5.4%,主要系产品结构调 整所致。2019 年,公司加大订单质量控制,低价订单大幅减少,产品毛利率环 比增加 11.35%,其中,新能源毛利率环比增加 13.79%;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 响,行业整体呈下降趋势,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环比下降。 (2)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对经营利润产生的影响 由于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导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的减值损失 金额较大,同时,补贴资金占用导致公司财务费用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扣除上述 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净利润 9,958.24 3,362.06 -89,333.93 扣非后净利润① -41,471.97 -9,653.49 -92,864.66 补贴资金占用形成的利息支出② 3,802.52 7,322.13 8,636.08 补贴资金延迟拨付计提的减值损失③ 18,889.92 5,892.17 32,471.91 扣除②③后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 -18,779.53 3,560.81 -51,756.67 从上表可以看出,新能源补贴资金拨付延迟,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的实现 产生较大影响。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本期 计提的售后费用大幅增加(详见问题 3 回复内容)及应收款项(不含补贴延迟拨 付形成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损失所致。 (3)研发投入及政府补助对经营利润产生的影响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投入(万元) 12,025.13 10,190.39 12,485.76 研发投入占当期收入比重(%) 3.69% 3.02% 3.97%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万元) 8,496.98 8,280.53 4,721.94 公司所处客车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技术升级、更新周期短。从上表可 以看出,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占收入比重平均 3.56%,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与公司研发投入相关。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研发投 入计入研发费用,形成经营性损失,而与之相关的政府补助获得计入非经营性收 益。此项差异对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大。 (4)2020 年经营情况 项 目 2020 年上半年 2020 年下半年 销量(辆) 2,042 3,563 营业收入(万元) 84,341.19 241,649.36 毛利率(%) 3.77% 15.65% 经营净现金流(万元) -57,623.53 97,628.70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下半年公司产品销量、收入及毛利率均好于上半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也出现明显好转,公司经营业绩明显向好。 综上,在剔除异常因素影响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趋势向好,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 2、市场环境、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况 公司是专业生产全系列客车和汽车零部件的上市公司,产品覆盖各类公路客 车、公交客车、旅游客车、团体客车、景观车、新能源车等。 表 1、近三年主要产品销量情况 单位:辆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与 2020 年与 2018 年与 产品结构 2018 年相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2019 年相比 2017 年相比 比 传统车 2,544 45% 3,161 56% 4,607 63% -19.52% -31.39% -25.28% 新能源车 3,061 55% 2,531 44% 2,730 37% 20.94% -7.29% 7.02% 合 计 5,605 100% 5,692 100% 7,337 100% -1.53% -22.42% -15.83% 4 表 2、近三年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品结构 与 2019 与 2018 与 2017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年相比 年相比 年相比 传统车 67,661 20.76% 91,539 27.12% 119,464 37.96% -26.09% -23.38% -37.16% 新能源车 240,365 73.73% 224,316 66.45% 161,658 51.37% 7.15% 38.76% -29.48% 其他 17,965 5.51% 21,731 6.44% 33,558 10.66% -17.33% -35.24% -73.27% 合 计 325,991 100% 337,587 100% 314,680 100% -3.44% 7.28% -42.25% 表 3、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毛利率 产品结构 2020 年与 2019 年相 2019 年与 2018 年相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比 比 传统车 -0.68% 6.23% 1.46% -6.91% 4.77% 新能源车 15.49% 20.47% 6.68% -4.98% 13.79% 其他 23.43% 12.13% 6.85% 11.30% 5.28% 合 计 12.57% 16.07% 4.72% -3.50% 11.35% 从表 1、表 2 和表 3 可以看出,近三年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传 统车销量和销售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新能源车销量和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 势,2020 年,新能源车销量占公司总销量比重已超过 50%,新能源车销售收入 占比达 73%。公司经营利润贡献主要来源于新能源车的销售。 表 4、近三年客场市场排名情况 2020 年市场 2019 年市场 2018 年市场 排名 品牌/简称 品牌/简称 品牌/简称 占有率 占有率 占有率 1 宇通客车 33.52% 宇通客车 35.89% 宇通客车 33.04% 2 中通客车 10.28% 中通客车 10.48% 中通客车 8.24% 3 比亚迪 8.66% 苏州金龙 6.71% 比亚迪 7.76% 4 厦门金龙 6.63% 厦门金龙 5.95% 厦门金龙 6.03% 5 苏州金龙 5.99% 金旅客车 5.33% 金旅客车 5.76% 6 中车电动 5.36% 中车电动 4.88% 苏州金龙 5.66% 7 金旅客车 4.99% 比亚迪 4.40% 珠海广通 4.45% 8 安凯客车 4.60% 福田汽车 3.79% 中车电动 3.64% 5 9 福田汽车 3.98% 亚星客车 3.46% 安凯客车 3.59% 10 亚星客车 2.86% 安凯客车 3.31% 申龙客车 3.13% 注:数据来源:中通网 2020 年,全国客车市场总体销量持续下滑,但公司 6 米以上客车市场占有 率由 2019 年的行业第十名提升到 2020 年的行业第八名,其中,新能源车 2020 年增速位居行业前列。 表 5、近十年公交车(新能源车)市场变化情况 从表 5 可以看出,公交客车销量经过了长达十几年的增长周期,在新能源客 车市场启动之前,公交客车的年需求量一直徘徊在 5-7 万辆之间,2013-2016 年, 公交客车销量进入井喷时代,17、18 年有所回落,但仍接近 10 万辆,主要归功 于新能源补贴政策。19、20 年迅速下滑,到 2020 年已接近 2010 年的水平。 2020 年公交客车销量 6.6 万辆,同比下降幅度超过 20%,仅仅与 10 年前的 水平相当,这应该是这一次公交客车需求调整的底部,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公交 客车新的需求周期即将到来。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应该 说,这对于需求萎缩的客车市场是一个利好。 一般而言,公交客车使用 6-8 年将进入更新期,新能源公交客车由于技术发 展快,更新周期短,因此,“十四五”期间,每年都会有数万辆新能源客车的更 6 新需求,这将形成公交需求稳定的基本盘。公交客车的更新需求,将接力新能源 客车推广应用政策成为稳定公交客车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将更有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继续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 3、资产负债状况及偿债能力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万元) 511,188.59 525,843.48 713,147.50 负债(万元) 450,267.40 475,243.08 667,719.62 其中:有息负债(万元) 156,300.00 199,000.00 230,200.00 1 年内到期有息负债(万元) 120,300.00 161,000.00 171,600.00 资产负债率 88.08% 90.38% 93.63% 经营净现金流(万元) 40,005.17 52,226.27 -34,531.73 近三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基本维持正常水平,2020 年资 产负债率水平与 2018 年相比下降了 5.55%,相对风险可控,表明公司的偿债能 力较为稳定。另公司有息负债已经从最高时的 23 亿降至 16 亿元,与此同时,公 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近三年也出现明显好转。 综上,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 额为 11.32 亿元,较上年增长 7.18%,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77%,其中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受限金额分别为 9.21 亿元和 1.32 亿元。请说明相关资产受限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 1、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7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2,104.02 承兑汇票等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583.77 抵押开具汇票 固定资产 13,188.77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7,286.27 抵押借款 合 计 113,162.83 2、受限资产对生产经营影响 (1)公司本期货币资金受限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汽车消费贷款保 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客户购车贷款、办理保函缴 纳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自动解限。客户购车贷款业务一般按照银行要 求以客户贷款额(客户首付款 20%-30%后剩余部分)的 5%-10%缴纳保证金,当 客户贷款逾期时,银行从保证金户中划扣相应逾期金额,公司通过催收、诉讼等 手段,风险基本可控。当客户贷款业务结清后,保证金即可解限;另在客户贷款 发放后,但尚未办理抵押手续时,贷款金额全部暂存保证金户,在抵押手续办理 完成后(2-3 个月)即可解限。保函业务到期后自动解限。上述货币资金受限是 公司办理正常业务缴纳的保证金,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应收款项融资受限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质押于银行用于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所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自动解限,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受限主要系公司将固定资产(厂房)及无形资产 (土地)抵押于银行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融资利息,所抵押的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使用权仍归公司所有,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请你公司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 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规 8 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 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 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均正常使用,未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 鉴证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 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净利润为-89,333.93 万元、3,362.06 万元、 9,958.2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9 -92,864.66 万元、-9,653.49 万元、-41,471.97 万元。公司近三年净利润情况 详见本回复问题一、(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不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规 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 14.3.1 条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58.24 万元,营 业收入为 325,990.55 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52,689.05 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 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 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1]230Z0100 号)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 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任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 2020 年度 10 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3、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 通 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 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 安排”,经自查,公司适用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应执行安排的第四小项情 形,具体如下: 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有关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规定进行逐条自查,具体可见本问题回复(3)。公司未触及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综上,经公司逐项自查《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 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公司未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并查询相关官网资料,了解近三年市场环境、产品市 场份额变化情况; 2、获取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结合已了解的市场环境、产品市场份额变化情 况并分析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判断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3、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相关资产受限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 4、获取并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抵押合同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1 清单、借款合同等资料并对受限资产进行函证等程序,复核与了解的相关受限资 产情况是否一致; 5、通过分析相关受限资产具体构成以及形成原因,判断受限资产对生产经 营是否产生影响; 6、查阅《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等有关规 定,逐项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受限资产 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 2、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47 亿元、33.76 亿元、32.60 亿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20.83 亿元、11.32 亿元、9.60 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及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6.19%、33.53%、29.45%和 37.46%、 30.56%、25.76%。请结合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 入较高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存在较大差 异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事项 (一)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的原因 12 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9,233.05 46,384.06 134,633.50 1至2年 13,173.81 38,529.36 37,981.77 2至3年 20,759.09 21,073.29 81,616.92 3至4年 15,142.85 66,859.26 18,801.77 4至5年 28,621.92 11,879.82 3,489.07 5 年以上 15,330.99 8,459.07 7,208.97 小计 162,261.72 193,184.87 283,731.99 减:坏账准备 66,215.46 79,937.11 75,446.32 合 计 96,046.26 113,247.76 208,285.67 其中, (1)2020 年度应收账款净值为 96,046.26 万元,2019 年度应收账款净值为 113,247.76 万元,下降了 15.19%,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期末尚未满足 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客户地方新能源补贴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2020 年度应收 账款按照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口径调整后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62,261.72 193,184.87 合同资产余额 41,045.68 - 小 计 203,307.40 193,184.87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6,215.46 79,937.11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32,661.15 - 小 计 98,876.60 79,937.11 合 计 104,430.80 113,247.76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应收账款经调整后净值为 104,430.80 万元较 2019 年 度应收账款余额为 113,247.76 万下降了 7.79%,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2)2019 年应收账款净值为 113,247.76 万元较 2018 年应收账款净值为 13 208,285.67 万元下降了 45.63%,主要系 2018 年四季度批量订单形成的应收账款 大幅增加,2019 年度上述订单大量回款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46,384.06 134,633.50 1至2年 38,529.36 37,981.77 合 计 84,913.42 172,615.27 由上表可知,2018 年度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134,633.50 万元于 2019 年度已 回款 96,104.14 万元,占 2018 年应收账款净值 208,285.67 万元的 46.14%,这导 致 2019 年、2018 年度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波动属于正常回款导致。 (二)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 据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价值 895,226.61 1,389,096.94 1,727,323.48 宇通 营业收入 2,170,504.84 3,049,174.35 3,174,584.46 客车 占 比 41.25% 45.56% 54.41% 应收账款净值 - 402,413.53 408,111.60 亚星 营业收入 - 270,809.62 245,758.64 客车 占 比 - 148.60% 166.06% 应收账款净值 - 1,080,662.37 1,249,138.71 金龙 营业收入 - 1,789,059.10 1,829,051.51 汽车 占 比 - 60.40% 68.29% 应收账款净值 - 652,350.32 713,072.56 中通 营业收入 - 674,128.14 607,859.06 客车 占 比 - 96.77% 117.31% 平均占比 41.25% 60.94% 69.96% 14 应收账款净值(包含合同资产) 104,430.80 113,247.76 208,285.67 公 司 营业收入 325,990.55 337,587.04 314,679.92 占 比 32.03% 33.55% 66.19%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净值占营 业收入比例趋势一致, 综上,公司不存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较大差异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了解并测试了公司与销售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 运行有效性; 2、通过询问、查阅公司信用政策、销售合同签订情况等,了解公司的信用 政策执行情况; 3、了解、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复核营业收入 与应收账款的变动原因; 4、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四季度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产品交付单据、发票、 销售回款及 2019 年度回款情况的抽查,复核应收账款波动的原因; 5、通过对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分析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具有 合理性,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数据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73 亿元、5.71 亿元、5.47 亿元、18.6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397.82 万元、-22.23 万元、31,073.70 万元、-16,695.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 亿元、-3.65 亿元、2.37 亿元、7.39 亿元。你公司销售费用中售后服务费发生额为 1.66 亿元, 15 同比增长 1.14 亿元,增幅为 219.23%。请你公司说明: (1)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因,且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合理性。 (2)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提升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是否合理、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3)上述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营业收入 变化趋势相匹配,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是否存在大量维修、退换货的风险。请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事项 (一)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 因,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合理性。 2020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亿元) 2.73 5.71 5.47 18.69 净利润(万元) -4,397.82 -22.23 31,073.70 -16,695.41 经营净现金流(亿元) -2.11 -3.65 2.37 7.39 收到国补资金(万元) - - 21,927.00 - 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36.14 -4.78 44.74 11,392.93 信用减值损失(万元) -1,658.42 -1,421.05 140.48 10,076.15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较低,二季度和三季度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营业收入、净利润逐步恢复, 四季度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 三季度净利润为 31073.7 万元,主要系三季度确根据合土储收(2020)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公司按合同约定净地交付后并收到相应 16 款项,确认了土地厂房处置收益 3.9 亿元。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2.37 亿元,主要系 7 月份收到国家新能源补贴 2.19 亿元。 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18.69 亿元,主要是四季度为客车行业传统旺季,批量订 单较多,根据合同约定均需在 2020 年完成车辆交付及相应的款项支付。公司四 季度共销售客车 2373 辆,营业收入 18.69 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 亿元,故营业收入和经营现金净流量较高。四季度净利润为-1.67 亿元,主 要系四季度按照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14 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1 亿元, 计提了专项售后服务费用 1.1 亿元。 (二)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提升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 时点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2020 年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69 亿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57.33%, 主要系疫情在上半年基本得到控制,市场需求在下半年逐步释放,2020 年四季 度销售订单集中交付,故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升。2020 年四季度实现客车交 付 2373 辆,营业收入 18.69 亿元,收到车款(含票据)16.34 亿元。 经查,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合理、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上述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 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匹配,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是否存在大量维 修、退换货的风险。 2020 年售后服务费用较 2019 年售后服务费用增加了 11,427 万元,主要系: (1)自 2020 年起个别供应商,其生产经营出现异常,不具备履行原合同约定的 质保能力。公司为继续履行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质保义务,在扣除完该供应 商的质保金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在保车辆的数量计提了后期需支付的售后服 务费用。(2)根据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售后服务质保补充协议及 2020 年末在 保的新能源车辆状况,买断了部分零部件的后续质保服务,导致售后服务费用的 增长。上述两项合计售后服务费用约 1.1 亿元。若扣除上述两项售后服务费用影 17 响,售后服务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存在大量 维修、退换货的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 度波动的原因; 2、获取并查询公司季度报表、银行流水、凭证等资料,复核营业收入、净 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的原因是否合理性; 3、对重要销售合同进行抽查,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内 容,复核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通过对本期主要客户的验收单、上牌信息等单据抽查,并检查相关的记 账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等,复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5、对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进行函证,验证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 6、走访主要客户,进一步获取客户对商品验收时间、上牌时间以及验收数 量等信息,复核是否与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一致; 7、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售后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8、获取并查询公司售后服务相关的合同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复核售后 服务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季度波动 具有合理性;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 况;售后服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发生额为 5.14 亿元, 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9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具体内容、处置原因,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 (2)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如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是 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和你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发生利益倾斜的关系。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事项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具体内容、处置原因,是否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926.88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因政府收 储而处置的土地厂房产生处置收益及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车桥”)40%股权所致。 (一)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合肥市土地储 备实施办法》等规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公司持有的两宗土地进行收储。本 次土地收储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74.4561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 开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30 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国有土地收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9 53,374.456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2020-57、2020-074、2020-098)。 (二)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能力,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 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 牌转让安凯车桥 4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25 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17 日,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项目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期满,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实业”)为最终受让方。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方盛实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所持有的安凯车桥 40%股权以 4,860.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方盛实业,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 全部转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50 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 同》的公告》。 综上,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二)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如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 程以及确认时点,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1、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聘请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弘 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由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皖华兴房估报字(2019)第 1813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安徽弘 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安徽弘业(2019)(估)字第 237 号、238 号《土 地估价报告》。合肥市土地收储中心根据合肥市土地收储的实施政策、周边区域 的市场状况及资产评估情况,与公司签订《收购合同》,合同约定,本次收购总 20 价款(含土地、地上建(构) 筑物)为人民币 54,374.4561 万元。 2020 年 7 月,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国有土地收储第二期按 房屋拆除的 40%比例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8,699.9130 万元,根据公司与合肥市 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 购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已按照双方约定于 2020 年 7 月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净地交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确认时点为 2020 年 7 月。本次土地收储交易价款为 54,374.4561 万元,截止 2020 年 7 月,土地及 土地上相应的厂房设备账面净值合计为 14,161.53 万元,故扣除相关费用等,本 期确认处置收益金额为 39,028.20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 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2、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安 凯车桥 40%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净资产评估值为 12,150.80 万元。净资产账面 值为 2,741.75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 9,409.05 万元。安凯车桥 40%股权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 2020 年 5 月,公司与方盛实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并于 2020 年 5 月 完成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确认收益确认时点为 2020 年 5 月。本次处置安凯车桥 4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 4,860.32 万元,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安凯车桥 40%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 799.49 万元,故扣除相关 税费后,本期确认处置收益金额为 4,038.82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确认收益 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和你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发生利 益倾斜的关系。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方盛实业与公司及本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 21 他利益关系。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针对政府收储土地厂房: (1)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并查阅收购合同等,了解土地收储事项的实施原因; (2)查询相关会议纪要、相关网站披露信息等,判断审议程序是否合规和 披露是否完整; (3)查阅被收储土地相关资料移交及资产交付情况,复核土地收储事项完 成情况; (4)通过检查土地收储的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等,复核补偿款项的确认金 额与收储合同的一致性; (5)检查土地收储账务处理,复核土地收储账务处理的适当性及资产处置 收益确认的准确性,评价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并查询交易对手方及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信息等,判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 (1)询问相关经办人员查阅股权转让协议等,了解长期股权处置的实施原 因; (2)相关会议纪要、、相关网站披露信息等,判断审议程序是否合规性和 披露是否完整性; (3)检查股权价款的支付凭证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等,复核公司管理层 对长期股权处置时点判断是否准确; (4)检查公司关于长期股权处置的账务处理,复核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22 (5)查阅被处置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股权处置交易价格的确认依据 及其公允性; (6)复核公司处置长期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7)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并查询交易对手方及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信息等,判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政府收储土地厂房及安凯车桥 40%股权转让的相关审 议程序合规和披露完整,确认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确认时点符合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23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15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