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
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我们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刘勇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候选人
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未发现该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
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刘勇
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
立性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我们同意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查保
应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查保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
经理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查保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查保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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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任
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惠芳 盛明泉
张本照 钱立军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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