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安凯客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编号:2022-07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
车”)。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江淮汽车的持股数为 18,476.36 万
股,持股比例为 25.2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淮汽车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
定,江淮汽车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
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江淮汽车已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的股
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江淮汽车已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
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的
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三)
项的有关规定,江淮汽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
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
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