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赵新军、王鲁岩,独立董事高云飞、李薇、
占磊;通讯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彭建新、顾超。
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投资计
划方式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
寿”)开展“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债权投
资计划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自
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计算,至该期投资资金首个划款日起满三
年的对应月对应日止(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融资年利率 5.5%(该利率为固定利率)。
2、同意拟签署的《中国人寿-天山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合同》文本内容。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融资的全部事宜,包括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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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与上述融资相关的各项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结合资金需求等实际情
况、办理上述融资的资金提取并使用等其他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投资计划
方式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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