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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编号:2018—064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发展公
司”)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参股 34%的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可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环境发展公司其全资子公
司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东公司”)
的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照 34%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担保范
围,本公司为准东公司该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1 号)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审议。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
扬子江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支行”)签署了《保证合
同》,公司按照 34%持股比例为准东公司对应的担保范围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为确保公司利益,环境发展公司与本公司于同日签署了《反
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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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准东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
(彩北社区)
    主营业务: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
处理和处置等活动;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的治理,环境咨询及技术
服务;环境检测、环境监理;信息化建设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
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环保新产品、新
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
    财务指标: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准东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8,199.31 万元,负债总额 5,613.31 万元(其中包括贷款余额
1,295.3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317.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586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0 元、净利润 0 元,该公司属于项目
在建期无营业收入。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准东公司未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 12,636.91 万元;负债总额 8,269.36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
贷款余额 2,381.9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887.41 万元),所有者权
权益 4,367.55 万元;营业收入 669.63 万元;利润总额 329.85 万元;
净利润 329.85 万元。
    3、本公司与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环境发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
间接持有被担保人 34%股权。
    准东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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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

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17071RG201610274 的《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比例为 34 %。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
持其经营发展,有利于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被
担保人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被担保人的项目建设,
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
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
背的情况。
    3、该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方按比例提供担保,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4、反担保情况:环境发展公司以其现在及未来所有的全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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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该笔贷款担保各方提供反担保。其中环境发展公司按照保证责任比
例34%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余
额(按持股比例计算)为 159,051.91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19.24%;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1、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
计余额为 150,423.36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的 18.2%。
    2、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余额(按持股比
例计算)为 8,628.55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的 1.0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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