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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为满足公司短期融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山股份”)拟
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股份”)借款,用于归
还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借款期
限为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金融机构同
期贷款平均利率,借款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循环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
   (二)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
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三)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 843,477.0662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
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
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
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
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
    2017 年末总资产 34,702,428.34 万元,净资产 8,539,836.10 万
元,营业收入 13,006,308.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7,685.39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建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建材股份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主要内容
如下:
    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根据
公司实际需求,分批不定额交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
流动资金需要循环提取使用。
    借款用途:归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利息:不高于本公司在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平均利率。
    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返还,可提前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的债务
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借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2018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建材股份未发生关联交易的借款
及利息。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向关联方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是公司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对公
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
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山股份拟向中建材股份借款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向中建材股份借款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