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通讯出席会议
的董事有彭建新、顾超、赵新军、王鲁岩,独立董事高云飞、李薇、
占磊。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
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同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金额服务协议相关事宜。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
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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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山股份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意见,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与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
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9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
务风险评估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时发
表独立意见: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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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
监会的严格监管。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
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方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的议案》。
(二)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
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务
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
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各项金
融服务业务均能够规范运作,本预案的提交、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制定本预案能够更有效地防范、及
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存贷
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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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
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存贷款业务
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
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公司对阜康天山的 11,000 万元债权转为阜康天山
长期股权投资,增资后阜康天山注册资本增加至 41,83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在采购商品、接受劳
务等发生总额不超过 40,150 万元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公
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发生总额不超过
26,5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
在租赁业务等发生总额不超过 130 万元。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时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
程序合法合规,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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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在 2019 年预计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
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业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是
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按照
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
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军、
王鲁岩回避表决;本公司与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所
属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新建、顾超、赵新军、王鲁
岩回避表决;本公司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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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占磊回避表决;本公司与中建
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关联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号)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
该项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该项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
该项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2019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该项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2019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该项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建材股份借款,用于归还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金,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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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借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平均利率,借款期间
可根据实际需要循环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公司实际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借款余额范围内,办理协议签
署、借款提取、使用、归还等相关事宜。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
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向关联方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是公司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
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
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山股份拟向中建材股份借款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向中建材股份借款事项无异议。
(三)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彭建新、顾超、赵新
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7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企业年金
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
则》,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
实施企业年金方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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