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3-2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9]11331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9]11331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山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山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向芳芸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