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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19-03-2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8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审议各项议
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第六届独立董事边新俊、高云飞、李薇出席了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高云飞、李薇出席了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独立董事高云飞、
李薇、占磊出席了 2018 年 8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三次、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采用了方便快捷的网络投票,充分考虑了
公司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利和利益。
    2、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我们参与了每次会议的讨论,
无委托他人投票情况,在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后,依法充分行使了表决权。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发展,决策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发表了 26 份独立董事
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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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搬迁补偿协议补充变更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应收搬迁补偿协议补充变更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天山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独立意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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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的独立意见》、《关于办
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三、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切实履
行职责,并进行实地查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的具
体时间安排,关注重大事项,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保证审计报告的真
实、客观、公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7 年
年度、2018 年第一季度、2018 年半年度、2018 年第三季度等定期报告的
编制及披露;同时也完成了公司各类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18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
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
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
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
议及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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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做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我们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公司治理制
度的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
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在 2018 年度,我们持续认真学习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下发的
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学习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以不断提高自己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
力,并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没有独立行使或联合行使以下特别
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和咨询。
    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相关人员
给予了我们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
一届独立董事,在 2019 年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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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人: 独立董事:高云飞 李薇           占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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