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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2020-03-2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需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新
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在仔细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了解到本次借
款用于归还公司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
要,利率低于公司在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节约财务费用,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中国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云飞、李薇、占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