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2021-03-0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关于制定<新疆天山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年—2023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云飞、李薇、占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