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为切实履行其
向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作出的避免与解决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充分发挥天山股份
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与天山股份签署了《关
于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托管协
议》”)。中国建材将其所持有的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水泥”)的全部股权委托天山股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管理,并由天
山股份代表中国建材行使委托范围内的股东权利。
    中国建材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建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
联董事赵新军、肖家祥、蔡国斌、王鲁岩回避表决,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北方
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建材将回
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注册资本:843,477.066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495Y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
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
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
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
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中国建材是一家注册地位于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发行的股份在联交所挂牌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
国建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建材 43.02%股份,为中国建材的控
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
委为中国建材集团的唯一出资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材资产总额
44,592,165.34 万元,净资产 15,116,612.96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
入 25,748,151.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146.25
万元。
   (二)关联关系
    中国建材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事项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家祥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16 层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686901048C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及委托加工水泥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
项目投资;技术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
储运活动)、建筑材料、五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建材持股 70.00%,辽源金刚水泥(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21.40%,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持股 4.60%,上海圳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方水泥资产总额
2,595,526.21 万元,净资产 40,018.07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659,684.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54.30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缺乏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参考其他上
市公司收取委托管理费的情况,结合北方水泥经营管理现况,双方经
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签订主体
    甲方(委托方):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新
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 委托事项
    1、双方同意,中国建材将其持有的北方水泥的全部股权(现持
股比例为 70%,未来如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股权比例为准,以下简
称“标的股权”)委托天山股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并由天
山股份代表中国建材行使委托范围内的股东权利。在托管期限内,北
方水泥的经营收益和亏损仍由中国建材享有和承担。
    2、在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天山股份有权就标的股权行使中
国建材所享有的除以下权利以外的一切股东权利:
    (1)对标的股权的处分权,处分的具体方式包括转让、出资、
置换、质押等;
    (2)取得标的股权收益或分红的权利;
    (3)决定北方水泥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申请破产、
解散和清算;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决定北方水泥发行债券事宜;
    (6)决定北方水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7)决定修改北方水泥的公司章程。
    3、纳入本次托管范围的标的公司包括北方水泥、北方水泥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以及北方水泥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托管企
业(以下统称“北方水泥集团”)。
    4、在托管期限内,天山股份不为北方水泥集团提供借款或担保。
北方水泥集团的运营资金由中国建材负责解决。
    (三) 托管期限
    1、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
生之日止:
    (1)中国建材以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将标的股权注
入天山股份,在此情形下托管期限的终止日为标的股权在主管市场监
督管理局登记至天山股份名下之日;
    (2)中国建材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与天山股份无关联关系(关联
关系的认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为准)的第三方,在此情
形下托管期限的终止日为标的股权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至第
三方名下之日;
    (3)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托管安排,在此情
形下托管期限的终止日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确定。
    2、上述竞争性业务是指北方水泥集团从事的与天山股份主营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 托管费用
    1、协议项下的托管费用由保底托管费和利润提成两部分组成,
其中:
    (1)保底托管费为 50 万元/年,无论北方水泥在托管期间是否
盈利,保底托管费均固定不变。
    (2)利润提成按会计年度计算,计算基数为北方水泥在某年度
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提成比例为 1%,即:利润提成=净利润×1%;北方水泥在托管期间的
某一年度亏损不影响上一年度已经结算的利润提成。
    2、上述托管费用按年结算,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且该会计年度
北方水泥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天内,由中国建材向天山股份以货币
方式支付。如某个年度的托管期间不足十二个月的,则按发生月份结
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最后一年的托管费用在托管期限届
满且出具审计报告后 30 天内结算。
    (五) 协议的生效
    1、协议在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2)天山股份就本协议项下的托管事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3)中国建材就本协议项下的托管事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4)北方水泥就本协议项下的托管事项取得北方水泥股东会全
票通过;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且该协议项下标的资产
交割实施完成。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
应。
    2、本次关联交易,可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增
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
    3、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4、本次受托管理的北方水泥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建材及其所属公司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565.17 万元。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
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新军、
肖家祥、蔡国斌、王鲁岩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与中国建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赵新军、肖家祥、蔡国斌、王鲁岩已回避表决;公
司与中国建材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建材将回
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北方水泥有限
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5、《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