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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

到独立董事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鉴于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高云飞先生、李薇女

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
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
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的辞职生效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云飞先生、李薇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高云飞先生、李薇女士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拟补选孔祥忠先生、陆正飞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孔祥忠先生、陆正飞先生简历详见本公

告附件。
    孔祥忠先生、陆正飞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祥忠,男,汉族,1954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孔祥忠先生历任国
家建材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所长、院总工程师。1982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国家建材局合肥水泥研究院总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中国

水泥协会副会长;2019 年 8 月起任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
任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孔祥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孔
祥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正飞,男,汉族,1963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会计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陆正飞先生自 198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南京
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等职
务。自 199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

计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5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11 月
至今任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泰隆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陆正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查询,陆正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