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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章节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要建立党
第一章    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总则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费。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
第二章    发起人在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等方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公司
经营宗    面的优势,高质量、高效益地从事经营     在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
旨和范    活动,振兴新疆水泥工业,繁荣新疆经     高质量、高效益地从事经营活动,为广大
围        济,为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谋取最大利       股东和投资者谋取最大利润。
          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章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股份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地点,由本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具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
       体确定。                               明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第四章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和
股东大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会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比例限制。                            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
                                               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                                    选连任。
第五章                                         …
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九)决定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改      …
       制、分立、重组、解散、减资、增资方      (十九)删除。
       案;                                    …序号依序调整
       …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
第七章                                         法律顾问;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总裁及
         使下列职权:
其他高                                        新增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总法律顾问
         …
级管理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宜,统一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人员                                          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
         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事务,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
                                              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
                                              规管理。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
                                              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章程中以下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的《公
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