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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下属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及其子公司
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中建材”)与中材节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节能”)下属子公司中材节能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节能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池州中
建材杭加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杭加公司”),投资额
20,000 万元,其中南方水泥持股 56%,池州中建材持股 39%,中材节
能投资公司持股 5%。
    2、南方水泥及其子公司池州中建材与中材节能投资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常张利、傅金
光、肖家祥、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5、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255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5689544090L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辰中路 5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焦二伟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余热发电
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
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机械设
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本结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1,442.43 万元,负债总额 0 元,所有者权益 1,442.43 万元;1-9 月
营业收入 78.47 万元,净利润 25.23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中材节能投资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材节能投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标的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池州中建材杭加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
材料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技术推
广服务等。(以当地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实际核准为准)
    股本结构:南方水泥持股 56%,池州中建材持股 39%,中材节能
投资公司持股 5%。
    (二)出资情况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1200 万元       56%          货币

   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7800 万元        39%          货币

   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5%           货币

            合计                 20000 万元      100%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甲方出资 11,200 万元,
乙方出资 7,800 万元,丙方出资 1,000 万,均以货币出资。
    (二)支付方式及时间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缴付到位。
    (三)权利和义务
    股东各方就其股东身份,在公司成立后享有以下权利:按各自的
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按有关规定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公司
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承担如下义务: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
出资;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等有关信息保密。
    (四)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设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提名
三人(其中一名董事在公司任职),乙方提名一人,丙方提名一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在甲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
代表担任,其中:甲方提名一人,乙方提名一人。监事经股东会选举
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一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
席一人,由乙方提名的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的
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副总经理由股东推荐、总经理提名,财务负责人
由甲方委派。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经董事会聘任。
    以上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限等相关内容以公司章程实际约定为
准,并按照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
约。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
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时,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其未缴出资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因违约方
的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向其他方赔偿全部损
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之
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加气混凝土板材、砌块等产品在原材料、市场渠道等方面与水泥
企业高度重合,符合公司积极拓展“水泥+”业务,丰富公司在基础
建材领域的制造品类,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该项目利用当地石英砂、
氧化钙、石灰石等矿山资源和原材料资源优势,以及码头交通运输优
势,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本次合作各方均具备履约能力,能够推动
业务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加气混凝土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关联度较高,当前,国家持续加大
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房住不炒”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旋
律,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较大,作为关联产业,
加气混凝土行业或将承压。同时,加气混凝土行业本身格局和竞争特
点决定,产品市场竞争也会日趋激烈,新设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未来的
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设立后,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
链一体化竞争优势,实现产业联动,提升合资公司核心竞争力,最大
程度的进行风险控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约定股权比例
出资、同股同权、依法享有权利、承担风险。上述投资各方根据公平、
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
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
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万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
协商,以货币方式出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