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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2-04-2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司”)拟
收购关联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所持水
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
资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将通过两步实施,即先由宁夏建
材下属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对宁
夏建材其他12家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51%股权进行整合,再由公司向
完成前述整合后的宁夏赛马进行现金增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
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相
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就公司本次收购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如下:
    一、本次收购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宁夏建材在水泥板块相关业务的同业
竞争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的最终增资比例和增资价格将
根据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
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收购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常张利、傅金光、肖家祥、蔡
国斌、赵新军、隋玉民需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水
泥等相关业务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祥忠、陆正飞、占磊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