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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司”)
拟收购关联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
所持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
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将通过两步实
施,即先由宁夏建材下属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夏赛马”)对宁夏建材其他12家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51%
股权进行整合,再由公司向完成前述整合后的宁夏赛马进行现金增
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收购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宁夏建材在水泥板块相关业务的
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的最终增资比例和增资价
格将根据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
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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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收购关联方宁夏建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的控股权及其持有
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祥忠、陆正飞、占磊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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