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并聚焦新疆天山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水泥”)拟将其持有的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41.67%的股权 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 2、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中国建材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常 张利、傅金光、肖家祥、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已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周育先 注册资本:843,477.066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495Y 成立日期:1985 年 06 月 24 日 营业期限:1985 年 06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 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 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 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 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中国建材股份总资产 46,254,213 万元,总负债 28,391,771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7,473,462 万元,归属普通股东净利润 1,621,83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中国建材股份总资产 48,329,297 万元,总负债 29,766,654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4,776,727 万元,归属普通股东净利润 176,079 万元。 关联关系:中国建材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建材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中材水泥持有的集团财务公司 41.67%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 2 号楼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詹艳景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4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固定收益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标的公司资产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71,129.03 1,648,620.36 负债总额 1,723,325.56 1,496,596.59 应收款项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47,803.47 152,023.77 营业收入 40,200.47 10,632.76 营业利润 7,903.74 5,511.38 净利润 5,885.44 4,22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210.30 -46,772.06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了《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 1194 号)。 (1)评估 结果: 集团财 务公司 股东 全部权益 的市场 价值为 153,800 万元。 (2)评估方法: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 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评估。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子公司持有的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 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不存在为集团财务公司提供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委托集团财务公司理财的情形,除公司与集 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存放银行存款和资金结算外,不存在 集团财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5、转让价格:本次转让的 41.67%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147,803.47 万元,评估值为 153,800 万元,增值额 5,996.53 万元,增值率 4.06%, 鉴于评估基准日后集团财务公司向包括乙方在内的股东进行了现金 分红 25,000,000 元,因此在评估值基础上扣减现金分红后按照持股 比例折算出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630,416,666.67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对集团财务公司 100%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材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 1194 号), 评估报告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并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 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甲方):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1、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财务公司 41.67%股权以及依附于标的股权 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及依附于标的股权的 所有权益。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 股权项下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和财务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义务即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为 153,80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鉴于评估基准日后财务 公司向包括乙方在内的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 25,000,000 元,因此在 评估值基础上扣减现金分红后按照持股比例折算出标的股权的转让 价格为 630,416,666.67 元。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 甲 方 一 次 性 向 乙 方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630,416,666.67 元。 3、期间损益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财务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的过渡期 间内进行了现金分红,全部分红金额为 25,000,000 元,其中,财务 公司派发给乙方的现金红利金额为 10,417,500.00 元。 在评估基准日次日(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交割日的过渡期 间内,标的股权项下形成的损益(不包括分红)由甲方承担和享有, 即:如果财务公司在前述期间实现盈利,则标的股权项下对应的盈利 归甲方享有;如果财务公司在前述期间产生亏损,则标的股权项下对 应的亏损归甲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财务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财务公司原有 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财务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4、股权交割 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复同意本次股权 转让后,甲乙双方应尽各自最大努力,协助财务公司尽快完成本次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等。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财务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暨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财务公司的章程中约定或者由财务公司的股东会 确定。 5、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各种税费,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 相关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如果本协议一方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聘请了律师、会计师、资 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则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甲方和乙方各自有权议事机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局批准。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 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 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且集团财 务公司属于中材水泥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材股份实力雄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约 102.54 亿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可以进 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转让参 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3、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G24272 号) 4、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中国建材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 第 1194 号) 5、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建 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