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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8,621,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1.946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星
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17 年 1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205 号”文核准,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山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621,700 股
(含 168,621,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以下简称“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向 1 名特定投资者即公司原控股股东
中 国 中 材股 份有限 公 司 (以 下简称 “ 中 材股 份”) 非 公 开发 行
168,621,700 股,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并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即上述股份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到期。

    基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与
中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中国建材股份承继了中材股份原持有
天山股份的 481,003,309 股(包含前述非公开发行的 168,621,700
股)股份。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承继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过户登记至其
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号)。

    后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即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发行”),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前已
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即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81,003,309 股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 18 个月不得转让,于 2023 年 5 月 2 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21-081
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8,663,422,814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及其他事
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时 承诺期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间        限   情况
                  1、中国建材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方面与天山股份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
                  位违反天山股份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天山股份经营
中国建材                                                         2017 年
                  决策、损害天山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                    正在
股份有限 其他                                                    09 月     长期
                  建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                    履行
公司                                                             08 日
                  用天山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2、上述
                  承诺于中国建材对天山股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
                  效。如因中国建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天山股
                  份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中国建材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天山股份
                  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中国建材及其控制的除天山
                  股份(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
                  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中国建材及其
                  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天山股份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天山股份经营活动相关的
中国建材                                                         2017 年
           关联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中国建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下                      正在
股份有限                                                         09 月     长期
           交易 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履行
公司                                                             08 日
                  性文件以及天山股份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
                  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
                  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
                  对天山股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
                  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天山股份造成损失,中
                  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对于本次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中国建材将
                  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
                  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
中国建材 避免                                                    2017 年
                  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正在
股份有限 同业                                                    09 月     长期
                  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                    履行
公司       竞争                                                  08 日
                  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
                  同业竞争问题。2、中国建材保证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天
                山股份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
                不当利益,不损害天山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益。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对天山股份拥有控制
                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
                诺而给天山股份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1、中国建材下属水泥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现状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控股的水泥企业主要有中国联
                合水泥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
                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
                司;中材股份控股的水泥企业主要有中材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天山股份、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
                建材对消除和避免与天山股份同业竞争事宜的说明
                与承诺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
                建材将控股并统一管理上述 9 家水泥企业。中国
                建材集团和中国建材会继续研究论证水泥业务相关
                企业的整合方案。但由于相关水泥企业地域分部较
                广、且涉及多家上市主体,因此制定相关整合方案
                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众多、与相关方沟通的工作量
中国建材 避免                                                   2017 年
                较大、涉及的相关监管规则及程序较为复杂,因此                     正在
股份有限 同业                                                   12 月     长期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中国建材尚无明确的水泥业务                     履行
公司     竞争                                                   06 日
                后续具体整合方案。但为保证天山股份及其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和避免天山股份与中国建材下
                属其他水泥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中国建材现就拟
                采取的后续措施和具体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
                本次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本次合并而产生
                的中国建材与天山股份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
                建材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
                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
                天山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
                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
                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在中国建材作为天山
                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中国建材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天山股份在同一销售市场上不新增相同经营业务
                  的投入,以避免对天山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业
                  务竞争。(3)中国建材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以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天山股
                  份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
                  利益,不损害天山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对天山股份拥有控制权
                  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
                  而给天山股份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
                  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公司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之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
中国建材 股份                                                     2020 年 2024 年
                  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正在
股份有限 限售                                                     08 月   11 月
                  则本公司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                      履行
公司       承诺                                                   07 日   02 日
                  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锁定
                  期届满后,本公司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
                  理。 若本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
                  1、本企业合法拥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本企业对
                  上述股权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
中国建材                                                          2020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逃出资等情形,对上述股权有完整的所有权。 2、
股份有限                                                          08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本企业为上述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上述股权
公司                                                              07 日   30 日     毕
                  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
                  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上述股权的情形;
                  上述股权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
                  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
                  的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
                  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本企业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上述股权
                  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
                  的日期为准)。 3、本企业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
                  进行上述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
                  本企业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企
                  业承担。 4、本企业拟转让的上述股权的权属不存
                  在尚未了结或本企业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
                  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企业
                  承担。"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
                  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中国建材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2020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股份有限          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08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公司              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 07 日     30 日   毕
                  或违约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
                  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
                  态;(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
                  大违法行为;(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
                  信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中国建材                                                         2020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股份有限                                                         08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07 日   30 日   毕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
                  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
                  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3、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本人/本企业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
                  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的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上
中国建材          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2020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股份有限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08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公司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 07 日       30 日   毕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鉴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中国建材                                                         2021 年
           其他 司”、“上市公司”或“天山股份”)拟发行股份                       正在
股份有限                                                         03 月     长期
           承诺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履行
公司                                                             01 日
                  “本次重组”)。本次重组中,天山股份将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及中材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作为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
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针对标的公司所涉相关事项
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下
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
土地权属证书尚未更名、土地系通过受让或司法拍
卖或吸收合并或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使
用划拨土地、欠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
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前述问
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
费用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
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
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已
预提相应负债的相关价款不在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
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土地上建
设、使用建筑物及构筑物或以租赁等方式取得采矿
用地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土地的问题被
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
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
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
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生的经济
损失不在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二、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
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存
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房屋
权属证书尚未更名、房屋系通过受让或司法拍卖或
吸收合并或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等问题,
且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前述问题被政府主
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
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
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
况自主决定拆除房屋建筑物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
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
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
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
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
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
定终止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本公司的赔
偿范围之内。
三、关于标的公司矿业权相关事项的承诺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矿业权,如存在成员
单位名称已变更但矿业权证书尚未更名、矿业权系
通过受让或吸收合并或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
户、有效期限届满尚未完成续期、超量开采、越界
开采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该等矿业权的前述问题
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
关费用,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
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
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
计报告中已预提的相应负债以及成员单位因续办矿
业权证书而需缴纳的包括矿业权出让收益在内的相
关价款不在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四、关于业务资质相关事项的承诺
对于部分成员单位正在办理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
资质及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
许可证/污染源登记、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道路
运输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取水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化验室合格证等)
的申请、续展或持有人名称变更等手续的情况,如
成员单位因未能及时办理前述手续而被政府主管部
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
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费用、经
                  济补偿或赔偿。"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函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特作出如下保
中国建材                                                         2021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证和承诺:
股份有限                                                         03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
公司                                                             01 日   30 日     毕
                  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特此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优
                  先用于履行减值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
                  逃废补偿义务。 2、截至承诺之日,本公司无质押
                  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和安排。若
中国建材                                                         2021 年 2023 年
           其他 未来本公司以对价股份设置质押,则将书面告知质                       正在
股份有限                                                         03 月   12 月
           承诺 权人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减值                       履行
公司                                                             01 日   31 日
                  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
                  付减值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3、若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
中国建材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2021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股份有限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03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公司              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 01 日      30 日     毕
                  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
                和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2、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
                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
                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
                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
                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人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特此承
                诺。"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
                项的补充承诺函
中国建材                                                       2021 年
           其他 鉴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正在
股份有限                                                       03 月     长期
           承诺 司”、“上市公司”或“天山股份”)拟发行股份                    履行
公司                                                           24 日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本次重组中,天山股份将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及中材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作为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
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本公司对标的公司所涉相关事项出具
了《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现就
相关事项进一步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一、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
下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
权,如因本次重组交割前存在的尚未办理权属证
书、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土地权属证书尚未更
名、土地取得后尚未完成过户、使用划拨土地、欠
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规划、使用集体
土地等问题,导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中国建材股份将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失给予足
额补偿。
2、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
因本次重组交割前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项,导致
成员单位无法使用该等土地或土地被拍卖,进而导
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国建材股份将
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3、部分成员单位存在使用租赁土地未履行相应程
序、出租方未提供租赁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其有权出
租该等土地的证明文件等情形。在成员单位因本次
重组交割前存在的前述问题导致相关租赁被终止的
情况下,如成员单位无法在相关区域内找到合适的
替代性经营场所,进而导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
经营的,中国建材股份将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
失给予足额补偿。
二、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
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
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成员单位名称已变更但房
屋权属证书尚未更名、房屋系通过受让或司法拍卖
或吸收合并或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房屋
被查封等问题导致成员单位无法使用该等房屋建筑
物或房屋被拍卖,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
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中国建材将承担
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2、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
因本次重组交割前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项,导致
成员单位无法使用该等房屋或房屋被拍卖,进而导
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国建材股份将
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3、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未履行
相应程序、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或有权出租
该等房屋的证明文件等情形。在成员单位因本次重
组交割前存在的前述问题导致相关租赁被终止的情
况下,如成员单位无法在相关区域内找到合适的替
代性经营场所,进而导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
营的,中国建材股份将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失
给予足额补偿。
三、关于矿业权相关事项的承诺
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矿业权,如因成员单
位名称已变更但矿业权证书尚未更名、矿业权系通
过受让或吸收合并或股东出资取得但尚未完成过
户、有效期限届满尚未完成续期、超量开采、越界
开采等问题,导致成员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并进而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
须进行经济赔偿,中国建材股份将对成员单位因此
发生的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四、关于业务资质相关事项的承诺
1、成员单位目前持有的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
及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证/污染源登记、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道路运输
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取水
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化验室合格证等)部分
将在未来三年内到期。如成员单位因前述事项导致
无法生产经营,进而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
                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中国建材股份将
                对成员单位因此发生的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2、成员单位目前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证载
                权利人名称为权利人历史曾用名或原权利人的情
                况,正在办理持有人名称变更等手续。如成员单位
                因前述手续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
                进而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
                进行经济赔偿,则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
                补偿或赔偿。
                本补充承诺系对《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的承
                诺函》的进一步补充,与《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
                事项的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或“天山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义务人,
                已与上市公司签署《减值补偿协议》,本公司承诺
                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优
                先用于履行减值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
中国建材                                                       2021 年 2023 年
           其他 逃废补偿义务;                                                   正在
股份有限                                                       03 月   12 月
           承诺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质押本次交易所                      履行
公司                                                           02 日   31 日
                获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和安排。若未来本公司
                以对价股份设置质押,则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
                《减值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减值补偿义务
                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减值补
                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天山股份因此
                遭受的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
                诺!"
                "关于公司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的承诺
中国建材                                                       2021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1、本公司已如实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
股份有限                                                       07 月   09 月     行完
           承诺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公司                                                           30 日   30 日     毕
                陈述或重大遗漏。 2、经本公司自查,本次交易核
                查范围内的本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情形。 3、
               如本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被监管公司认定存在
               或涉嫌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和现行组织任免程序,对
               相关人员进行撤换,以消除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业绩承诺资产
               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资产为除《业绩补偿承诺协
               议》附件所列公司之外其余所有在业绩承诺期间纳
               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2、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重组的交割日后连
               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转让交割日当年度)。
               如本次重组于 2021 年交割,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
               诺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如本次重
               组于 2021 年之后交割,则双方另行约定。
               3、承诺利润数
               如本次重组于 2021 年交割,业绩承诺资产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承诺累计净利润数
         业绩 (仅限于中国建材持有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净利润
中国建材 承诺 数,且不含少数股东损益)为 3,551,824.03 万; 2021 年 2023 年
                                                                               正在
股份有限 及补 如本次重组于 2021 年之后交割,则双方另行约       08 月   12 月
                                                                               履行
公司     偿安 定。                                             10 日   31 日
         排    4、业绩补偿方式
               (1)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实际累
               计净利润数为其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会计年度实现
               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的具体计算
               方式如下:
               实现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
               上述实现净利润仅限于标的股权所享有的份额,且
               不含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内公司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
               少数股东损益。
               (2)天山股份应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聘请审
               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的实现净利润情况进行审
               核,并就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实际累计净
               利润数与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对于前述利润差异情况,天山股份应在业
                绩承诺期满的当年年度报告中进行单独披露。
                (3)《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系中
                国建材对《减值补偿协议》项下的减值补偿义务的
                补充,中国建材仅在《减值补偿协议》项下其就减
                值补偿期间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应补偿金额的合计
                值小于本协议项下未实现的净利润金额的情况下,
                就差额部分(即下述“中国建材应补偿的净利润金
                额”)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未实现的净利润金额=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实际累
                计净利润数;
                (如实际累计净利润数小于 0,则按 0 取值;如实
                际累计净利润数大于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未实现
                的净利润金额为 0)
                中国建材应补偿的净利润金额=未实现的净利润金
                额-中国建材就减值补偿期间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
                应补偿金额的合计值。
                如《减值补偿协议》项下减值补偿期间中国建材应
                补偿的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的合计值大于或等于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未实现的净利润金额,
                则中国建材无需对天山股份进行利润补偿。"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原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
                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本公司存
                续,中材股份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材股份的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
                切权利和义务将由本公司承接与承继。通过本次吸
中国建材                                                        2020 年 2021 年 已履
           其他 收合并,本公司将承继中材股份原持有的新疆天山
股份有限                                                        05 月   11 月   行完
           承诺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公司                                                            20 日   20 日   毕
                481,003,309 股股份,约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
                45.8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本公司特此承
                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持有的标的股份。如因未
                履行前述承诺,给投资者和天山股份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建材 其他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2022 年 长期           正在
股份有限 承诺 益。                                               10 月            履行
公司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 28 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控股股东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
                  责任。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
                  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控股股东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中国建材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2023 年
           其他                                                                   正在
股份有限          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 02 月       长期
           承诺                                                                   履行
公司              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3 日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
                  管部门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
                  偿责任。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天山股份启动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间,本企业/单位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天山股份股票的计划或者安排;
                  2、若本企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天山股份股票情形,本
                  企业/单位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中国建材          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023 年
           其他                                                                   正在
股份有限          3、若本企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 4 月 11 长期
           承诺                                                                   履行
公司              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天山股份股票情形, 日
                  本企业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
                  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
                  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
                  业/单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
              4、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本企业因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可转
              债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之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锁定期已满,并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68,621,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46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冻结/标
                                                       流通股数占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                        记的股
                                                       公司总股本
  号    有人名称           (股)         通股数(股)                        份数量
                                                         的比例
                                                                              (股)
                                                         (%)
       中国建材股
   1                      7,009,902,367     168,621,700       1.9464%            0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7,009,902,367     168,621,700       1.9464%            0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股)        比例                                                比例

一 、 有 限 售 7,009,90                                       6,841,282,
                            80.91%            - 168,621,700                      78.97%
条件流通股       3,867                                                  167

二 、 无 限 售 1,653,51     19.09% 168,621,700            - 1,822,140,           21.03%
条件流通股     8,947                                     647

             8,663,42                             8,663,422,
三、总股本              100.00%     -         -                100.00%
               2,814                                     81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天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
 流通的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