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本次增资乃公司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之举
措,符合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未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正常进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方
案。
独立董事:颜立新 刘澄清 张先治
2018 年 11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立新 刘澄清 张先治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