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0,22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1.2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7,007,73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0.9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212,47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33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393,95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4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181,48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212,47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98%。
3、公司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任力勇、独立董事刘澄清、孙光国、黄晓
延,监事王暾、刘阳平、王新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幸黄华、陈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1.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8%;反对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38,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5%;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幸黄华、陈烨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