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22-07-0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中广核久源(成
都)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云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中广核
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谷科技”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情况,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截
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贝谷科技 71,651.95 64,200.00 58,663.02
中广核技 1,332,223.64 610,206.26 799,885.77
占比 5.38% 10.52% 7.33%
注:上表中中广核技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净额为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贝谷科技资产净额取本次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21年
度财务报表。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相比孰高)、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相比孰高)、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均未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广核核技
术应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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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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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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