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22-07-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担任中广核核技
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中广核久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云
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中广核技本次交易前12个月
内(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12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
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
买、出售资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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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何新苗 包桉泰 李 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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