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3-01-2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阅,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审
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光国 黄晓延 康晓岳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