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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8-1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45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11 年 8 月 5 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在武汉
光明万丽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
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长江证券股份的议案》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湖北国资委”)、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
电力”)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
名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估
值的承诺》。上述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修订稿) 》,以及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
    公司股东作出的上述承诺是基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
则而作出的,赋予了上市公司在满足既定条件的前提下,向湖北省国资委及长江
电力出售和回购长江证券及长源电力法人股的选择权。有关上述承诺的法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
载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低迷,截至 2011 年 6 月 3 日,长江证券股票首次出现连
续 30 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低于评估值所对应的单价,已经触发前述承诺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长江证券盈利能力及发展潜力、出售所涉税费和审核流
程等因素,会议同意公司继续持有长江证券股份,另行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合理增
持或减持长江证券股份。
    由于本公司董事张定明、刘海淼分别在在股东单位长江电力、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任职,关联董事张定明、刘海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7 票,其中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子公司建设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会议同意由子公司湖北省
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7,650 万
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项担保期限为 11 年,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
还款之次日起两年。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为湖北能源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该公告全文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强化对子公司资金管控,有效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在不影响
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新热电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予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期限为资金实际到位起一年。高新热电公司将通过销售收入、借款置换等
方式偿还借款。同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提供财务资助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银行借款置换等。该财务资助额度
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
复。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向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该公告全文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
票。弃权理由:张定明董事认为高新热电公司盈利能力较差,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存在一定风险。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以现场会方式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