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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8-3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5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武汉光明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
街 98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782,412,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强化对子公司资金管控,有效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在不影响
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新热电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予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期限为资金实际到位起一年。高新热电公司将通过销售收入、借款置换等
方式偿还借款。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事项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签订提供财务资助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银行借款置换等。该财务资助额度
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
复。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向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该公告全文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1,022,322,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57.3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760,090,017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2.6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怀亮        陈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