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0-25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59 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 10 月 25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详
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同意修
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见附
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
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公司整体财务成本,会议同意能源有限为天然气公司的项目借款提供担
保,详细情况为: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 12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同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提供本次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该公告全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及湖北省煤炭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
的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和湖北
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投资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
求,有效控制公司整体财务成本,会议同意能源有限为鄂州发电公司和煤炭投资
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详细情况为:
(一)鄂州发电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二)煤炭投资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同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提供本
次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鉴于鄂州发电公司和煤炭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根据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关于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及湖北省煤
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公告全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会方式召开公司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城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改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附件二: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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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
事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
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既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
不当然免除法律责任。
对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议事范围,因未经董事会决议而超前实施项目
的,如果实施结果损害了股东利益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
修改为: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
事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
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既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
不当然免除法律责任。
对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议事范围,未经董事会决议不得超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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