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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公司2012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2012-04-27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2 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 年 4 月 25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投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
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岳山风电公
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天然气公司”)及公司参股公
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热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2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市天然气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天然气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5,100 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
     鉴于齐岳山风电公司、高新热电公司截至 2011 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生产经营;旅游资源开发。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185.10万元,净资产12,539.0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28%。2011年度营业收入3,791.26万元,净利润为1,544.39
万元。

    截至2012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692.34万元,净资产12,154.6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85%,一季度营业收入707.55万元,净利润为-384.41万

元。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贵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门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投资、建设;代表省政

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

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1,145.55万元,净资产24,976.3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5%。2011年度营业收入25,460.73万元,净利润为-730.15
万元。

    截至2012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2,964.22万元,净资产24,824.1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98%。一季度营业收入7,736.49万元,净利润为-152.27

万元。
    (三)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华国

    注册资本:2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2 月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计算

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百货零售兼批发。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30.23%,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91%,山
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49%,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2.09%,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持股9.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6.98%。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899.35万元,净资产9,562.56万
元,资产负债率74.08%;2011年度营业收入13,756.02万元,净利润为-4,610.93
万元。
    截至2012年0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092.47万元,净资产8,567.32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76.90%。一季度营业收入2,081.76万元,净利润为-712.57万元。

    (四)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燃气)管道工程(含 CNG 母站和汽车加气站)的投资、

建设及经营管理;天然气(燃气)输配、销售和供应;天然气(燃气)器具及设

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修。

    股东持股情况:该公司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省天然气

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公司,本公司对其持股详细情况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

况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01.46万元,净资产1,000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0.15%。2011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
   截至2012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19.5万元,净资产2,000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0.97%。一季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

    (五)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管道及站场工程;与上下游公司

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协议。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间接持股公司省天然气公司持股 51%、中燃燃气实业

(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25%、黄冈市投资公司持股 8%、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8%、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 8%。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668.76 万元,净资产 11,985.8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1.41%;2011 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1.18 万元。

    截至2012年0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646.28万元,净资产11,985.87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53.26%;一季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会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源有限为其全资子公司齐岳山风电公司、省天然气公司及
公司参股公司高新热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2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
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公司、控股子
公司鄂东天然气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5,1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能源有限为齐岳山风电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4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二)能源有限为省天然气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4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三)能源有限为高新热电公司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且对其财务资助与担保之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额

度。同时,为维护公司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高新热电公司以土地、房屋建

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或电费收益权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四)省天然气公司对石首市天然气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4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五)省天然气公司和鄂东天然气公司的其他四家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
为鄂东天然气公司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 14 年(按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省天然气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51%,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 5,1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以上被担保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齐岳山风电、省天然气公司、石首市天然气公司、鄂东天然气公司所处风电、

天然气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

经济效益。目前,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情况良好。

    高新热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持有高新热电 30.23%的股权,

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之内。

    鉴于本公司间接控股齐岳山风电、省天然气公司等公司,同时是参股公司高

新热电的第一大股东,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降低建

设期利息支出,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行

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58,950.12 万元,占

2011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8%。

    (二)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子公司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银隆”)为谷
城县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水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阳米公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米公支行”)1,72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谷城
水电以投入到谷城银隆的资本金作为反担保。因贷款逾期,农行米公支行对
谷城水电、谷城银隆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襄阳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若谷城银隆因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
任,谷城银隆可依据与谷城水电“以投入到银隆公司的资本金作为反担保”
的约定,依法追偿。截止 2011 年底,谷城银隆净资产为 8,781.85 万元,谷
城水电持有谷城银隆 26.48%的股权。目前,该案正在调解中。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