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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韩慧芳)2012-04-2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1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恪尽职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1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

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独立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201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二)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管人员申请辞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

聘请 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公司 201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投资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

    (五)201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确定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201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对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和公司 2011 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1 年度对公司副总经理、总

法律顾问、总会计师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询问相关工作

经历,认真履行专委会委员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涉足电力、煤炭、

天然气等多个行业领域。2011 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扬,对公司业绩

影响较大。本人时刻关注相关行业情况,借助专业知识,积极与公司

相关董事及经营层进行交流,并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发表意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同时,本年度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也与公司高

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重大投

资事项、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多次主动问询,积极跟踪关注相

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保

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和湖北证监局新

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加强保护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韩慧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