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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26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公司 4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740,708,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
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跨区发展战略,促进“十二五”规划实现,同时满足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农五师(以下简称“农五师”)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能源公司”)在农五师 89 团建设
热电联产项目。本期为一期工程,拟投资额为 18.15 亿元,投资项目所需资本金
由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楚星能源公司增资解决。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
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根据
股权比例对楚星能源公司适时增资。
   本议案有关情况详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投资
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该公告全文刊载于 2012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1,740,708,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
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短期融资券发行利
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发行期
限为不超过 365 天。
    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
券各次发行的的具体方案和发行条件等与之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各次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发行方式、具体期限和利率,选择发行承销
商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1,740,708,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徐建军     孙艳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