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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2-09-27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2】496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57.5126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419.06552万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939.0658 万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1,479.99972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和银行
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自2011年7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起至2012年9月18
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置换自筹资金总额为36,618.78万
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与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以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
  1                               56,142.00    31,622.00     6,735.16     6,735.16
        一期工程项目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
  2                             43,919.00    42,312.00    4,258.01    4,258.01
        二期工程项目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
  3                             59,282.00    57,067.00   14,452.01   14,452.01
        管道工程项目

        荆州-公安-石首输气管
  4                             50,425.00    48,965.00    1,559.92    1,559.92
        道工程项目

        武汉-赤壁天然气输气
  5                             21,743.00    19,231.00    5,130.24    5,130.24
        管道工程项目

        黄陂-麻城天然气输气
  6                             21,292.00    19,393.00    4,483.44    4,483.44
        管道工程项目

           合    计            252,803.00   218,590.00   36,618.78   36,618.78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
核验,并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
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
件中的内容一致。
  2、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6,618.78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6,618.78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36,618.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
上述行为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6,618.78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36,618.78 万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上述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 36,618.7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
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湖北能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严
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关
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公司自2011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支付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4、《广发证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