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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投资建设武汉东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公告2012-12-27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07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武汉东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抢占湖北省内热电项目资源,巩固公司在武汉东湖高新区供热市场的主导

地位,发挥集群效益,公司拟在武汉市武汉东湖高新区投资建设燃机热电联产项

目,项目总投资约 13.15 亿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 20%;公司以自有

现金投入不超过 2.5 亿元资本金控股建设该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项目进

展情况具体办理注资事宜。

    该投资项目已获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东

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实验区和东湖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相继获批,东湖高新区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大批知名企业和大型项目入驻园区,

用热需求潜力巨大。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审批的《武汉市城市供热规划(江南片)》,
至 2015 年,东湖高新区用热需求最高将达 720t/h,远期至 2020 年,随着高新区

的进一步东扩,整个高新区用热需求将增加至 1300t/h。区内现有热源最大供汽能

力仅 120t/h,无法满足高新区用热需求。

    本项目拟选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占地面积约 60 亩,设计总

装机容量 2x175MW,最大供热能力 340t/h,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 4340 小时,年

发电量 15.19 亿 kwh,年供热量 301 万 GJ,年耗天然气 4.07 亿 Nm3,项目计划

2013 年开工,2014 年年底投产,工程建设周期 17 个月。工程估算动态总投资(不

含厂外热网工程)为 131,452 万元,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其余部分为银

行贷款。

    目前,本项目的环评、电力接入、水土保持、安评、能评等专题报告均已完

成并获得相应批文,土地规划许可、气源、水源等内外部建设条件均已落实。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抢占省内热电项目资源,提升公司在省内能源供应市场

份额,丰富能源业务种类。

    (二)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项目投运后能否达到预期经济效益,与机组是否能够运行在设计参数范围内

有直接关系。本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执行“以热定电”政策,供热量的大小不

仅影响机组本身的运行效率,也影响机组的发电出力,因此稳定的供热量对机组

的经济运行影响很大,如果投产后供热量达不到预期,将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

负面影响。

    2、价格风险

    敏感性分析表明,上网电价对项目内部收益率影响较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抢占省内热电项目资源,提升省内能源供应市场份

额,丰富能源业务种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有利于提升公司热电产业链,发挥集群效益

    目前,公司有多家控股和参股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从事热电联产及热力供应的

生产和经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主要从能源系统研

发及热力供应,公司参股的高新热电主要从事热力和电力的生产。项目建成后,

有利于提升热电产业链,有效发挥集群效益。

    3、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项目上网电价和供热价格均由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湖北省物价局已明确了本

项目的上网电价和供热价格确定原则:上网电价和供热价格均按照合理补偿成本

和确定收益的原则测算,当上游天然气价格发生变化时,上网电价和供热价格可

根据国家规定和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适当调整。

    本次投资的资本金为自有资金,按照项目经济性评价结论和国家现行政策,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8.39%,投资回收期为 11.55 年,经济

效益水平较好。项目投产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

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