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宏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定明                    董事                    工作原因                  肖宏江

白勇                      董事                    工作原因                  刘海淼

韩慧芳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尹光志




                                                                                                      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1,479,598,219.49              2,515,438,535.47                      -4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3,110,823.71                 107,245,041.28                      4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8,621,173.14                 105,116,629.03                      41.3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6,675,380.39                 599,923,262.77                      -5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                         1.17%                     0.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31,748,382,205.40             32,104,051,777.70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017,412,403.02             12,860,140,160.28                       1.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210.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19,712.89 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90,555.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1,085.29

所得税影响额                                                                914,829.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084.38

合计                                                                      4,489,650.57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8,27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北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家                     33.22%      888,317,165       888,317,165
理委员会

中国长江电力股
                  国有法人              28.42%      760,090,017       760,090,017
份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公
司-兴业-中海信 其他                      7.48%      200,000,000       200,000,000
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电创新投
                  其他                   4.49%      120,000,000       120,00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
                  国有法人               4.34%      115,956,030         2,997,553
司

三环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3.45%       92,301,454                  0 质押                  37,000,000

泰达宏利基金哦
国内公司-工行-
华融信托定向增 其他                      2.35%       62,800,000        62,800,000
发 3 号资产管理
合同

中国长城资产管
                  国有法人               2.12%       56,575,126        56,575,126
理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公
司-工行-华融信
                  其他                   2.11%       56,500,000        56,500,000
托定向增发 1 号
资产管理合同

泰达宏利基金公
司-工行-华融信
                  其他                   1.64%       43,900,000        43,900,000
托定向增发 2 号
资产管理合同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12,958,477 人民币普通股          112,958,477

三环集团公司                                                           92,301,454 人民币普通股           92,301,4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6,381,210 人民币普通股            6,381,210



                                                                                                                      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5,695,101 人民币普通股         5,695,101
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802,688 人民币普通股         1,802,688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张启文                                                                 1,7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1,600

十堰市财务开发总公司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钟新华                                                                 1,476,815 人民币普通股         1,476,815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
                                                                       1,28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1,00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麻城市地方投资(控股)公司                                             1,090,407 人民币普通股         1,090,407

                                 (1)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2)三环集团公司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出资企业;(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泰达宏利基金公司—工行—华融信托定向增发 1
                                 号、2 号、3 号资产管理合同;另外,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通过受托管理中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
说明                             投资基金、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受托持有公司 2.3 亿股股份。
                                 (4)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623,711,657.76元,较期初减少337,229,850.85元,减幅35.09%,主要系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收回款
项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1,170,743,706.63元,较期初增加312,804,498.59元,增幅36.46%,主要系公司尚未结算的采购货物预
付款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113,087,389.63元,较期初增加41,001,978.03元,增幅56.88%,主要系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参
股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所致;
4、存货本期期末数383,099,991.45元,较期初增加184,653,795.18元,增幅93.05%,主要系公司火电企业煤炭储备量增加所
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0元,较期初减少35,00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收到参股单位偿还到
期的财务资助所致;
6、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626,709,203.55元,较期初增加287,299,966.19元,增幅84.65%,主要系子公司购买原材料赊销信誉
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77,800,992.39元,较期初增加37,004,585.04元,增幅90.71%,主要系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10,488,717.38元,较期初减少85,746,304.15元,减幅113.94%,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税费本期上缴所
致;
9、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111,479,259.55元,较期初增加43,909,337.58元,增幅64.98%,主要系部分借款利息按年支付,本期
已计提未支付所致;
10、营业收入本期数1,479,598,219.4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5,840,315.98元,减幅41.18%,主要系发电量减少,煤炭等贸
易量降低,相关企业实现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1、利息收入本期数6,500,973.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00,973.81元,主要系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于2012年7月开业,新增贷款
利息收入所致;
12、营业成本本期数1,189,975,311.1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8,570,254.33元,减幅45.38%,主要系发电量减少,煤炭等贸易
量降低,相关企业确认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13、销售费用本期数2,897,299.2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5,955.04元,减幅35.52%,主要系公司加强销售业务管理,有效降
低了销售费用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数130,898,663.9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873,797.05元,减幅30.66%,主要系公司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同比
降低,财务利息支出下降以及外币贷款本期产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节省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3,405,967.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5,945.81元,增幅567.81%,主要系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计
提坏帐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1,597.33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已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数100,177,936.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091,744.31元,增幅202.78%,主要系被投资单位业绩同比大幅提
升所致;
18、营业利润本期数190,092,629.5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627,944.84元,增幅69.02%,主要系被投资单位业绩同比大幅提
升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数5,298,619.2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2,489.28元,增幅108.93%,主要系子公司收到财政补贴同比增
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数79,610.4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0,722.26元,减幅82.32%,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支付扶持资金同比减少
所致;


                                                                                                              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1、利润总额本期数195,311,638.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761,156.38元,增幅70.50%,主要系被投资单位业绩同比大幅提
升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本期数1,234,714.4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40,581.73元,减幅71.12%,主要系子公司应税所得减少,所得税
费用相应下降所致;
23、净利润本期数194,076,923.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801,738.11元,增幅75.99%,主要系被投资单位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所致;
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153,110,823.7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865,782.43元,增幅42.77%,主要系被投资
单位业绩同比大幅提升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46,675,380.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3,247,882.38元,减幅58.88%,主要系发电量
减少,煤炭等贸易量降低,相关企业实现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174,702,400.4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131,105.20元,主要系本期对参股单位追加
投资额同比减少,现金流出减少,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相关承诺期限     相关承诺履行
                                                    相关承诺与重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湖北省国资委、                                         与重大资产重     情况与重大资
                                                    大资产重组时
诺                                   长江电力                                             组时所作承诺     产重组时所作
                                                    所作承诺相同
                                                                                          相同。           承诺相同。

                                                          湖北省国资
                                                    委、长江电力自
                                                                                                               该承诺仍在
                                                    本次发行结束
                                                                                              自本次发行结 履行过程中,湖
                                     湖北省国资委、 之日起 36 个月 2009 年 09 月 11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束之日起 36 个 北省国资委、长
                                     长江电力       内不得转让其       日
                                                                                          月内             江电力无违反
                                                    在本次发行中
                                                                                                           该承诺的情况。
                                                    认购的公司股
                                                    份。

                                                        以持续拥有权
                                                    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湖北能
                                                                                                           该承诺仍在履
                                                    源的股份认购
                                                                       2009 年 09 月 14                    行过程中,国电
                                     国电集团       的公司股份自                          详见承诺内容
                                                                       日                                  集团无违反该
                                                    本次发行结束
                                                                                                           承诺的情况。
                                                    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以
                                                    持续拥有权益


                                                                                                                            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的湖北能
                 源的股份认购
                 的公司股份自
                 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在作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期
                 间,保证上市公                        作为上市公司      该承诺持续有
                                    2009 年 09 月 11
湖北省国资委     司做到人员独                          控股股东及实     效,仍在履行过
                                    日
                 立、资产独立完                        际控制人期间。 程中。
                 整、业务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

                  湖北省国资
                 委、长江电力、
                 国电集团与三
                 环股份 2009
                 年 12 月签署
                 的《重组协议》
                 “7.2.8 条 如
                 果湖北能源及
                 其下属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在
                 交割日前的或
                 有负债     造成                                          该承诺持续
                 甲方(指“三环                                          有效, 湖北省
湖北省国资委、
                 股份”)经济损 2010 年 05 月 25                         国资委、长   江
长江电力、国电                                         详见承诺内容。
                 失的,乙方(指 日                                      电力、国电集团
集团
                 “湖北省国资                                           无违反该承诺
                 委”)、丙方(指                                       的情况。
                 “长江电力”)、
                 丁方(指“国电
                 集团”)应赔偿
                 该等经济损失,
                 乙方、丙方、丁
                 方各自的赔偿
                 金额按其在甲
                 方本次发行中
                 认购股份的数
                 额占甲方本次
                 发行股份     总

                                                                                          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额的比例确定”
明确作出了赔
偿的承诺。
湖北省国资委
承诺:        如
果湖北能源及
其下 属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在
交割日前的或
有负债造成三
环股份经济损
失,自上述事实
成立后五个工
作日之内,湖北
省国资委按其
在三环股份本
次发行中认购
股份的数额占
三环股份本次
发行股份总额
的比例确定的
金额履行赔偿
责任;同时,自
上述事实成立
后五个工作日
之内,若长江电
力、国电集团未
按其在三环股
份本次发行中
认购股份的数
额占三环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
总额的比例确
定的金额履行
赔偿责任,则由
湖北省国资委
在长江电力、国
电集团不履行
赔偿责任的事
实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内代
为履行。
长江电力承诺:
如果湖北能源


                                                           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下属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
                                                  在交割日前的
                                                  或有负债造成
                                                  三环股份经济
                                                  损失,自上述事
                                                  实成立后五个
                                                  工作日之内,长
                                                  江电力按其在
                                                  三环股份本次
                                                  发行中认购股
                                                  份的数额占三
                                                  环股份本次发
                                                  行股份总额的
                                                  比例确定的金
                                                  额履行赔偿责
                                                  任。

                                                  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长江电
                                                  力、国电集团及
                                                  该两方下属全
                                                  资和控股企业
                                                  应规范和减少
                                                  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如长
                                                  江电力、国电集
                                                  团及该两方下
                                                  属全资和控股                                       该承诺持续有
                                 长江电力、国电                    2009 年 12 月 29
                                                  企业与上市公                        持续有效       效, 仍在履行
                                 集团                              日
                                                  司发生不可避                                       过程中
                                                  免的关联交易
                                                  时,将遵循公
                                                  平、公允、合法
                                                  的原则,依照有
                                                  关规定进行,保
                                                  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

                                 泰达宏利基金     承诺认购的湖
                                                                                      自新增股份上    报告期内,该
                                 管理有限公司、 北能源集团股       2012 年 09 月 1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市首日起 12 个 承诺尚在履行
                                 北京长电创新     份有限公司非     日
                                                                                      月。           过程中。
                                 投资管理有限     公开发行的股

                                                                                                                    1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兴业全球 票自新增股份
                                         基金管理有限        上市首日起 12
                                         公司、中国长城 个月内不转让。
                                         资产管理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是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无

解决方式                                 持续规范

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持续履行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