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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公司2013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1 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 年 4 月 25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投
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省天然气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热力公司”)、
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新城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能源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湖燃机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新热电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48,54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
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天然气公司”)、全资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市天然气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 13,160 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
     鉴于省天然气公司、光谷热力公司、高新热电公司等公司截至 2012 年底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贵平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门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投资、建设;代表省政

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

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16,571.62 万元,负债总额 93,976.

6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72%。2012 年度营业收入 23,499.04 万元,净利润为

-2,370.94 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9,474.74万元,负债总额76,895.5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9%。一季度营业收入14,662.41万元,净利润为-15.77

万元。
    2、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经营范围:能源系统研发、设计、推广、技术服务;空调系统设计、安装、

维护、服务;节能新技术研发、应用及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6,335.9 万元,负债总额

12,269.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11%。2012 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5.28

万元。
    截止 2013 年 0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3,493.17 万元,负债总额

14,861.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02%。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036.96 万元,净

利润为-22.41 万元。

    3、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燃气)管道工程(含 CNG 母站和汽车加气站)的投资、

建设及经营管理;天然气(燃气)输配、销售和供应;天然气(燃气)器具及设

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修。

    股东持股情况: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省天然气公司的股权状况详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

展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51.3万元,负债总额237.2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11.03%。2012年营业收入为129.71万元,净利润为-85.91万元。

    截止 2013 年 0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324.03 万元,负债总额 2,386.1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8%。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21.15 万元,净利润为 23.78

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

    1、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昌杨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经营范围:能源系统研发、设计、建设管理、推广、技术服务;空调系统设

计、安装、维护;节能新技术研发、应用及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推广。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光谷热力公司持股90%,
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南京苏夏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持股5%。
    光谷热力公司的股权状况详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能源光

谷热力有限公司”。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6,335.9 万元,负债总额

12,269.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11%。2012 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5.28

万元。

    截止 2013 年 0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231.84 万元,负债总额 3,032.0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1.65%。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0 万元。

    2、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奎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投资。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持股 30%。公司持有湖北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48.98万元,负债总额48.99万元,

资产负债率0.97%;2012年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21.1万元,负债总额21.1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0.42%。一季度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万元。
    3、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昌彩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经营范围:天然气发电;蒸汽及热力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力机械、

电气、自动化控制仪表、热力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安装、调试、检修及保养;
防腐保温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股东情况和控制关系:该公司由公司持股 85%,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15%。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份成立,尚无财务数据。
    4、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西辉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管道及站场工程;与上下游公司

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协议。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间接持股公司省天然气公司持股 51%、中燃燃气实业

(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25%、黄冈市投资公司持股 8%、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8%、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 8%。省天然气公司股权状况详

见“二、被担保人详细情况 (二)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3,807.58 万元,负债总额

21,843.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61%;2012 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1.31

万元。

    截止 2013 年 0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5,293.75 万元,负债总额
23,329.1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6.1%;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0 万元。

    (三)参股子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华国

    注册资本:24,2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2 月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计算

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百货零售兼批发。

    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股 25.68%,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3.7%,湖

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5.06%、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11.4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27%,湖北省电力建设第

一工程公司持股 7.9%,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93%。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040.37万元,负债总额31,125.03
万元,资产负债率79.73%;2012年度营业收入15,107.24万元,净利润为-4,190.26
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163.69万元,负债总额30,233.3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5%。2012年度营业收入3,717.69万元,净利润为-866.45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所属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会
议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共新增担保不超过 161,700 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1、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人
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2、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不超过人
民币9,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3、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石首市天然
气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4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会议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不超
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
保额度。
    2、会议同意公司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
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楚星能源公司的不超过80,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70%,因此,承担的担
保责任为56,000万元。
    3、会议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
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东湖燃机热电公司的不超过56,4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
计算)。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85%,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47,940万元。
    4、会议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省天然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
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其他四家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鄂东天然气公司
的不超过16,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4年(自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省天然气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1%,
因此,承担的担保责任为8,160万元。
    (三)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两位大股东武
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高新热电公司的不
超过14,1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自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最后还款期满两年计算)。根据三家股东对高新热电公司的持股比
例,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为5,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以上被担保公司

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要,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光谷热力公司、化工新城公司、东湖燃机公司、楚星能源公司均为新设公司,

主要为促进公司热电项目发展,以抢占省内、省外热电市场。以上公司发展前景

较好,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情况良好。

    省天然气公司、石首市天然气公司、鄂东天然气公司所处天然气行业,属于

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目前,

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情况良好。

    高新热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持有高新热电 25.68%的股权,

为第一大股东,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担保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高新热电其它两位股东均对其同时提供担保,担保公

平、对等。

    鉴于本公司间接控股光谷热力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等公司,同时是参股公司

高新热电的第一大股东,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降低

建设期利息支出,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能源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新增担保事项是为

满足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保荐机构对湖北能源拟进行的上述担保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各公司担保余额为 245,140.21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201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9.06%。

    (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