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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2013-05-3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有所增加,公司继

续使用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承

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同意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将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使用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