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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1-20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公司 4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司股份 1,958,592,646 股,占
公司总股本 73.2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决议如下:
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308,725,811.19 元,本次以公司总股本 2,674,374,8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213,949,987.12 元, 剩余
94,775,824.0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1,958,592,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迪    毕峰萍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