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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4-04-29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湖北能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庭硕                 联系电话:189171377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芳                   联系电话:138288061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3 年 12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
                                          公司违规案例,监管部门新颁布的
                                          较重要的办法、指引、意见、信息
                                          披露备忘录,以及反洗钱相关知识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 承诺 的原 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解决措施
                                           诺
1.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湖北省国资委        是
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保证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长江电力、国电       是
集团及该两方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应规范和
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如长江电力、国
电集团及该两方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与上市
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
平、公允、合法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3.作为本次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是
者,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长电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诺:此次获配
的新增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4 年   4       月   25   日
                       周庭硕


                                              2014 年    4      月   25   日
                        刘 芳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5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