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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的公告2014-04-2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控制财务成本,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日元

借款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有日元借款情况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下属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鄂州发电公司”)日元借款余额 103.70 亿日元,借款到期日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摊还,每年 4 月 25 日和 10 月 25 日分别还款 10.37

亿日元;贷款利率为 JPY 6ML+1.20%,按季付息。

    2007 年,鄂州发电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日元债务调期重组交易协议。协议

约定,本金采取置换美元的形式支付,付息利率则采用起息日前 2 日的 3 个月美

元 LIBOR 值+0.28%。目前,协议已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到期,若没有签订新的保

值协议,本金将采取人民币兑成日元的直接支付方式,借款利率为起息日前 2

天的 6 个月日元 LIBOR 值+1.2%。

    二、日元借款保值方案主要内容

    在鄂州发电公司日元借款存续期内,且在不超过所需支付日元借款本息和的

范围内,采取日元对人民币锁定超远期汇率及利率方案开展保值业务。

    汇率方面,日元对人民币远期汇率最长锁定期 3 年,针对鄂州发电公司还款

现金流,前 6 期的还本通过远期结售汇和超远期结售汇业务将未来三年内日元对
人民币的汇率锁定,以后再将余下 4 期进行锁定。利率方面,在每个付息日,利

率互换的交易项下,向银行支付固定利率的利息。

    三、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近三年来,日本政府为刺激国内经济,推动日元对外贬值,日元兑换人民币

的汇率年度均值从 2011 年的 0.08 跌到了 2013 年的 0.065,跌幅达到了 18.75%,

日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在 2013 年 12 月更是跌破 0.06 大关,这些因素直接使鄂

州发电公司在 2013 年的汇兑收益达到 2.025 亿元,占鄂州发电公司的 2013 年利

润总额的 48%,日元汇率波动成为影响鄂州发电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2014 年一季度,日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出现了明显的反弹,而日元一旦进入

升值区间,鄂州发电公司的日元债务成本将明显增加。由于日元近期的持续升值,

截止到 2014 年 3 月 31 日,鄂州发电公司的日元汇兑损失已达到 2,228.51 万元。

因此,及时确定一个合适的债务保值方案,使鄂州发电公司既能将近年的汇兑收

益得以锁定,最大限度减少还款的本息数,又可以避免还款期内汇率和利率风险

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日元期货保值业务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现有日元

借款因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该方案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汇率方面,如果日元长期走弱,

当前锁定的汇率成本会超过交易完成之后的汇率即期水平。此外该方案只能锁定

前六期的债务成本,后四期的远期汇率留有敞口,日元债务成本不能完全锁定;

利率方面,当前 6 个月日元 LIBOR 值仅约为 0.17%,鄂州发电公司目前支付浮动

利率仅约为 1.37%,如果 6 个月日元 LIBOR 值上行不超过 0.63%,鄂州发电公司

就不能从该方案获得利息上的节约。

    五、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6 号:衍生品投资》等有关

规定,公司制定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就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业

务审议程序及后续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满

足实际操作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的议案》,建议授权经营层,在鄂州发电

公司日元借款存续期内,且在不超过所需支付本息和的范围内,以日元对人民币

锁定超远期汇率及利率的方案择机开展保值业务。本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不是以投机盈利为目的,是基于现有日元借

款存量,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的业务,

有利于控制日元汇率风险,减少日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必

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主要为有效规避现有日元借款因汇率波动对公司

带来的影响,

   2、公司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已就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制定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

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审批流程合规,风险可控。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