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4-04-29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对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3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3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已经年报审计机构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2)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属实,不存在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3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5,660.8万元,占公司报告期
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7.47%。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在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
露。
(2)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
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韩慧芳 尹光志 张龙平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