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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11鄂能债”201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14-12-1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63

债券代码:112054                                            债券简称:11鄂能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鄂能债”201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1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11鄂能债”、“本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8日,凡在2014

年12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兑付的本金和利息。

       湖北能源“11鄂能债”的债券摘牌日为2014年12月12日(于2014年12月12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发行的 11鄂能债至2014年12月18日将期满      3年,将

于2014年12月19日支付本金及2013年12月19至2014年12月18日期间的利息58.30元

(含税)/手(每手面值 1,000 元)。 根据湖北能源“11鄂能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本息的相关事项公布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鄂能债

       3、债券代码:112054

       4、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5、债券期限:3年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83%

       7、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1年12月19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12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
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2月19日

    11、兑付日:2014年12月19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
                                     +
调整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由AA 调整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按照《2011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鄂能债”的票

面利率为5.83%,每手“11鄂能债”(面值1,000元)兑付为人民币:1,058.3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为:1,046.6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为:1,052.47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18 日。

    2、债券本息兑付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四、摘牌安排

    湖北能源本期债券(“11鄂能债”)将于 2014 年 12月12日摘牌。

    五、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11鄂能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兑付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

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

    邮编:430062

    联系人:葛敬明

    电话:027-86621108

    传真:027-86621109

    九、相关机构

    1、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肖尧、占志鹏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504

邮政编码:510075

2、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施伟、王芳

电话:027-85481899

传真:027-85481890

邮政编码:43001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2楼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5938019

传 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