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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刘海淼                  董事                    因工作原因                肖宏江

易旺青                  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                夏成才


     公司负责人肖宏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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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6,947,568.13           2,031,674,821.25                      -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7,020,807.16              49,673,281.13                     88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99,831,354.71              46,642,070.69                     757.2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01,741,561.02             375,534,777.90                     113.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1                     0.009                      9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1                     0.009                      9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                     0.37%                       2.9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5,735,451,142.89          33,673,817,440.51                      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996,841,545.01          14,501,928,408.76                      3.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系出售部分所持陕西煤业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3,490,544.92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732,786.46 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8,661.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095,498.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042.38

合计                                                                   87,189,452.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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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增值税退税                                 42,352,395.93
                                                           助。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4,71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北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家                           33.22%       1,776,634,330                  0
理委员会

中国长江电力股
                    国有法人                  28.42%       1,520,180,034                  0
份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公
司-兴业-中海
                    其他                       5.00%        267,437,300                   0
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
                    国有法人                   4.34%        231,912,060                   0
司

三环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3.45%        184,602,908                   0 质押                       76,000,000

北京长电创新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         65,534,202                   0
资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 其他                            0.83%         44,512,145                   0
有资金华泰组合

极限资产管理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26,700,000                   0
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39%         20,970,530                   0
一八组合

李劲峰              境外自然人                 0.31%         16,648,095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1,776,634,330 人民币普通股       1,776,634,330
理委员会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520,180,034 人民币普通股       1,520,180,034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中海
                                                                   267,437,3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437,300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31,912,060 人民币普通股        231,912,060

三环集团公司                                                       184,602,908 人民币普通股        184,602,908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534,202 人民币普通股         65,534,202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44,512,145 人民币普通股         44,512,145
有资金华泰组合

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0,970,530 人民币普通股         20,970,530

李劲峰                                                              16,648,095 人民币普通股         16,648,095

                               (1)三环集团公司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出资企业;(2)北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3)
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保证券账户持有 26,700,000 股。股东李劲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18,200 股外,还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通过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029,895 股,实际合计持
                               有 16,648,09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1,869,600,828.70元,较期初698,263,999.21元增加1,171,336,829.49元,增幅167.75%,主要系公司
本期资金需求加大,以及为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91,190,918.12元,较期初144,045,939.30元减少52,855,021.18元,减幅36.69%,主要系子公司应收
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992,293,883.90元,较期初98,558,924.07元增加893,734,959.83元,增幅906.80%,主要系公司本
期暂付购买华清电力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款项所致;
   4.存货本期期末数213,441,970.71元,较期初360,000,222.28元减少146,558,251.57元,减幅40.71%,主要系省煤投公司本
期销售存煤所致;
   5.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8,308,905,000.00元,较期初4,984,905,000.00元增加3,324,000,000.00元,增幅66.68%,主要系公司
本期资金需求加大,短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216,529,267.01元,较期初161,990,460.70元增加54,538,806.31元,增幅33.67%,主要系部分子公司
盈利情况较好,相应计提的税费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50,935,869.86元,较期初127,932,307.47元减少76,996,437.61元,减幅60.19%,主要系公司本期支
付到期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0元,较期初2,000,000,000.00元减少2,000,00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
到期短期融资券本金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49,687,500.00元,较期初82,812,500.00元减少33,125,000.00元,减幅40.00%,主要系公司本
期出售部分所持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原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26,793,043.75元,较上年同期16,184,985.73元增加10,608,058.02元,增幅65.54%,主要系公司
营业情况较好,相应计提的税费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数240,549,603.36元,较上年同期61,257,367.08元增加179,292,236.28元,增幅292.69%,主要系公司部分
被投资企业业绩提升,以及公司出售部分所持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本期数619,774,488.33元,较上年同期144,547,298.69元增加475,227,189.64元,增幅328.77%,主要系公司本
期水电、风电企业盈利同比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45,655,700.79元,较上年同期4,527,747.55元增加41,127,953.24元,增幅908.35%,主要系清江公司
所属隔河岩水电站、水布垭水电站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
有关规定,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所致;
   14.利润总额本期数665,404,545.00元,较上年同期148,633,286.14元增加516,771,258.86元,增幅347.68%,主要系公司本
期水电、风电企业盈利同比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134,340,865.21元,较上年同期59,702,834.38元增加74,638,030.83元,增幅125.02%,主要系部分子
公司盈利情况较好,企业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6.净利润本期数531,063,679.79元,较上年同期88,930,451.76元增加442,133,228.03元,增幅497.17%,主要系公司本期水
电、风电企业盈利同比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487,020,807.16元,较上年同期49,673,281.13元增加437,347,526.03元,增幅
880.45%,主要系公司本期水电、风电企业盈利同比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8.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544,938,679.79元,较上年同期108,528,248.25元增加436,410,431.54元,增幅402.12%,主要系公
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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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500,895,807.16元,较上年同期69,271,077.62元增加431,624,729.54元,增
幅623.1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801,741,561.02元,较上年同期375,534,777.90元增加426,206,783.12元,增幅
113.49%,主要系清江公司等水电企业本期发电量同比增加,毛利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1,284,640,528.23元,较上年同期2,196,732,170.38元减少912,091,642.15元,减幅
41.52%,主要系公司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与三峡集团开展战略合作
     因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拟依托本公司深化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下称“三峡集团”)的战略合作,公司股票自2014
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3月19日,湖北省国资委就合作事宜与三峡集团签订了《关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团深化合作的
协议》。该合作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目前,相关各方正依据协议内容拟订合作方案,并逐步实施。
     2、签订重大合作协议
     为促进湖北市场优势、三峡集团资金优势和陕西资源优势有机对接,实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能源”
或“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煤化集团”)共同发展,
2015年3月19日,湖北能源与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分别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及《关于投资设立煤制气及煤电项目公
司的协议》,同时,湖北能源与陕煤化集团签订《关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5
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签订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
     目前,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事项已经完成,
煤制气项目公司已经正式设立。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与三峡集团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签订了《关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团深化合 2015 年 03 月 20 日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作的协议》                                                                      (www.cninfo.com.cn)

与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分别签订《三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方战略合作协议》及《关于投资设立煤 2015 年 03 月 20 日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制气及煤电项目公司的协议》                                                      (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相关承诺期限 相关承诺履行情
                                                     相关承诺与重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湖北省国资委;                       2010 年 10 月 31 与重大资产重 况与重大资产重
                                                     大资产重组时
诺                                    长江电力                         日                 组时所作承诺 组时所作承诺相
                                                     所作承诺相同
                                                                                          相同          同

                                                     在作为上市公                         作为上市公司 该承诺持续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湖北省国资委                     2010 年 10 月 31
                                                     司控股股东及                         控股股东及实 效,仍在履行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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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期 日                 际控制人期间。程中。
              间,保证上市公
              司做到人员独
              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

              湖北省国资委、
              长江电力、国电
              集团与公司前
              身湖北三环股
              份有限公司(下
              称"上市公司")
              于 2009 年 12 月
              签署的《重组协
              议》约定"如果
              湖北能源及其
              下属全资和控
              股子公司在交
              割日前的或有
              负债造成甲方                                 该承诺持续有
湖北省国资委; (指"上市公司                                效,湖北省国资
                             2010 年 10 月 31
长江电力;国电 ")经济损失的,                 详见承诺内容 委、长江电力、
                             日
集团          乙方(指"湖北                                国电集团无违反
              省国资委")、丙                              该承诺的情况。
              方(指"长江电
              力")、丁方(指
              "国电集团")应
              赔偿该等经济
              损失,乙方、丙
              方、丁方各自的
              赔偿金额按其
              在甲方本次发
              行中认购股份
              的数额占甲方
              本次发行股份
              总额的比例确
              定"。

              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长江电力                               该承诺持续有
              及下属全资和 2010 年 10 月 31                效,仍在履行过
长江电力                                      持续有效
              控股企业应规 日                              程中,无违反承
              范和减少与上                                 诺的情况。
              市公司的关联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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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如长江电
                                                  力及下属全资
                                                  和控股企业与
                                                  上市公司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时,将遵
                                                  循公平、公允、
                                                  合法的原则,依
                                                  照有关规定进
                                                  行,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6,842,458股,持股比例10.69%。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5,362,553股,持股比例11.80%。
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出售陕西煤业股票50,000,000股,投资收益为113,104,332.38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陕
西煤业股票7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7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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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0